容斥恒等式
根据概率公理3,一系列事件并的概率可以看成一些列互不相容的事件概率的累加, 假设上文中的“某个结果",是这些互不相容事件中的一个
4.4命题的左边看成是一系列互不相容事件概率的累加,这些事件就包括了”某个结果“,也就是某个结果的概率 P(某个结果) 在等号左边被累加了一次。
另一方面在等号右边
某个结果,包含于m个 Ei中, 假设右边有n个 Ei , 那么 E1 E2 E3, 除非他们中都包含"某个结果"否则他们的交里面是不包括”某个结果"的,所有某个结果在这一成分里的贡献是0
也就是没有被累加, 等号右边第一组成分 累加P(Ei) 里面的系数 C(n,1) 累有C(m,1)个是带的, 第二组成分 -累加P(EiEj)的系数 C(n,2)中有C(m,2)个是带的,最后等号右边重复累加的部分就是C(m,1) -C(m,2) +C(m,3)... C(m,m)
只要证明这些系数累加是1,那么P("某个结果")在等号右边也是被累加了一次, 等式4.4才可能成立
关于符号:
从n个元素中选择 个,并且需要满足上面的下标排列顺序
假设 n=4 ,r=3时
我们有 {1 2 3} {1 2 4} {1 3 4} {2 3 4},其组数就等于C(4,3), 一般地等于C(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