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论
在开头表明一点,数论只关心整数
定义1.1整除
定义1.2
-
1.整除的传递性:
-
2.整除的可加性:
-
3.整除的可乘性:
eg1:
证明:如果
解:
即
eg2:
证明
解:
定义2.1最大公因数
引理2.2带余除法
ps:2.2~2.7中(a,b)默认为gcd(a,b)
设
令
下面证明
若
定理2.3公倍数能被最小公倍数整除:
即证明:
解:
设
同理,
而
引理2.4辗转相除法
若
首先考虑如果
同理可得:
裴蜀定理
内容:
证明:
不妨令
......
感性理解一下可以倒退回第一个式子。
其实只是作者太拉,不知道怎么形容
推论2.5
-
1.公因数整除最大公因数
-
2.整除的互质可消性
证明一下第2点,即证明:若
由裴蜀定理得:
又
性质2.6
例子2.7
eg1:
求证,已知a,b为正整数,
证明:
若
eg2:
求证,已知
原式
定义3.1质数:
eg1:
证明存在无穷个质数
根据2.7eg2,
eg2:
证明若
设
根据2.7eg1,
定理3.2唯一分解定理
可行性:
当
若
-
1.
时质数——自身就是分解 -
2.一定有
,从 的分解推过来
唯一性:
设
由此可得
定义3.3
定义
最下面式子的含义正好是
推论3.4
设正整数n的标准分解式为
设
因数个数公式:
因数和公式:
因数积公式:
eg1:
证明
eg2:
设
设
eg3:
已知
定理3.7
设正整数
- 1.最大公因数:
- 2.最小公倍数:
推论3.8
- 1.
显然,就不证明了 - 2.
,得证 - 3.
无公因数,分开结果一样 - 4.
- 5.
可以参考质因数分解理解
定义4.1同余
性质4.2同余的性质
- 1.若
,则 与 对 作带余除法所得的余数相同 - 2.自反性:
- 3.传递性:
- 4.可加减性:
- 5.可乘性:
- 6.可除性:
,不能直接除 - 7.互质可除性:
例子4.3:
eg1:
已知
eg2:
求证:
定理4.4费马小定理
内容:
- 1.
,显然 - 2.
原命题等价于
令
相信看到这里的读者都想到了数学归纳法。
但是注意:有的合数 也满足费马小定理(卡迈尔数),但是很少,所以费马小定理可以作为一个检验质数的标准
定义5.1
剩余类:
把
也可以乘,但除可能无解。
完全剩余系(完系):
那么显然
既约剩余系:
也称简化剩余系或缩系,是m的完全剩余系中与m互素的数构成的子集,如果模m的一个剩余类里所有数都与m互素,就把它叫做与模m互素的剩余类。在与模m互素的全体剩余类中,从每一个类中各任取一个数作为代表组成的集合,叫做模m的一个简化剩余系。
欧拉函数:
积性:
计算欧拉函数可以积性证明,也可以考虑容斥:
逆元:
若
证明:
1.裴蜀定理可以证明存在性:
2.存在和唯一可以一起证明:
{
性质:
- 1.
而且对于任意质数
例题:
eg1:
证明:
原式
eg2:
求
同理可得
还有一个性质:
定理5.2中国剩余定理:
已知
在模
举个例子:
对于这个问题有一个奇妙的解法。考虑如果条件是被3,5,7整除,问题就很好做。求出最小公倍数即可。显然这个数可以是105的任意倍。
如果条件是除以3余1,被5和7整除,问题也很好做,在被5,7整除的数中找一个除以3余1的,易知最小满足要求的数是70。同理除以5余1,被3和7整除的最小数是21,理除以7余1,被3和5整除的最小数是15.
除以3的余数 | 除以5的余数 | 除以7的余数 | 最小满足要求的数 |
---|---|---|---|
0 | 0 | 0 | 105 |
1 | 0 | 0 | 70 |
0 | 1 | 0 | 21 |
0 | 0 | 1 | 15 |
考虑第二行,70除以3余1,被5,7整除,那么显然140也被整除,而除以3的余数变成了2,正好是70的两倍。
如果再把140加上21呢(也就是161),因为21被3和7整除,所以161除以3和7的余数和140的一样,除以5的余数则是变成了21的1。
有一个显然的结论,一个大于105的数,减去105后,除以3,5,7的余数不会发生改变。所以35和140除以3,5,7的余数一样,56和161除以3,5,7的余数也一样。
除以3的余数 | 除以5的余数 | 除以7的余数 | 满足要求的数 |
---|---|---|---|
2 | 0 | 0 | 140 |
2 | 1 | 0 | 161 |
除以3的余数 | 除以5的余数 | 除以7的余数 | 最小满足要求的数 |
---|---|---|---|
2 | 0 | 0 | 35 |
2 | 1 | 0 | 56 |
可以归纳出通解:
定义5.3素数域
记得开头的话吗,数论只关心整数,所以怎么在整数里定义类似除法的运算?
首先
现在有逆元了,比如
计算一个式子帮助理解:
为什么叫素数域,因为你考虑每个元素都要有逆元,只能是素数了。
定义6.1数论函数
定义域是整数的函数
定义6.2积性函数和完全积性函数
充要判定条件:
积性函数:
完全积性函数:
易知:3.4的因数个数公式,因数个数公式;5.1的欧拉函数都是积性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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