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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
Python【day 18】面向对象-类和类的关系
摘要: 一、昨日内容回顾 成员 1、变量 1、成员变量--最常见 1、写法: 变量前面加了self就是成员变量 这里的self表示当前对象 一般是在构造方法中定义 2、调用: 对象.成员变量 3、作用: 可以在类中的不同方法间使用 有点局部的意思(每个对象的成员变量可以不同) 2、类变量(静态变量) 1、写法 写在类中,方法外的变量 2、调用 类名.类变量 3、作用 全局的意思 注意点: 1、如果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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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9-12-17 07:00 王同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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