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百病,或伤于气、或伤于血,或咎于实、或咎于虚,或阴不足、或阳常虚。不论何种
世间百病,或伤于气、或伤于血,或咎于实、或咎于虚,或阴不足、或阳常虚。不论何种,
世间百病,或伤于气、或伤于血,或咎于实、或咎于虚,或阴不足、或阳常虚。不论何种,皆需去其病因,除其标象,然后方可渐复平衡。用药上无非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用药物之偏性以纠人体之偏胜,此其大略也。但具体实施仍需具体分析,古人早有“衰其大半而止”之名训,蒲辅周先生也一再强调“宁可再剂、不可过剂”,皆恐后人“师仲景而过、则偏于峻重,师东垣而过,则偏于升提”,病轻药重,适得其反,矫枉过正也。用药、立法皆宜本乎此。
《周礼》中提到:“医师聚毒药以供医事。”这里的“毒药”并不是指有毒的药物,而是指具有偏性的药物。这种具有偏性的药物可以用来纠正人体的偏差,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正如《黄帝内经》所说的:“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调“平”,就是调“中”法则。
比如“热者寒之,寒者热之”,“高者抑之,下者举之”,“闭者散之,开者合之”,就是调“中”的治法。这就有了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的治疗原则。
“中”和“和”的理念在中医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医通过观察和分析人体的状态,选择具有特定偏性的药物来调整人体的气机,以实现治疗疾病的目的。这种以偏纠偏的治疗方法是中国传统医学的一大特色。
举一寒症为例。寒邪为患,有大寒、有小寒、有实寒、有虚寒、有单纯寒邪作祟、有寒热虚实错杂,故药物有附子、干姜、桂枝、吴萸、肉蔻、骨脂之热性大小之分、属性上下不同之别,处方亦有轻中重剂之区别,立法则有纯以辛温药物为法、如四逆类方,又有寒热并用者、如附子泻心汤。岂可一见寒症,不问青红皂白,开手即投大剂姜桂附之理?
更有甚者,妄想借一药一法而纠尽天下之偏,岂非缘木求鱼、流弊更甚?说其是“懒汉医学”,已属高抬,若遇真阴虚,仍以姜桂附为主,而实热径投大剂辛温,偏执乎?医疗事故乎?
古今圣贤于此早有卓见,李士材云:“师仲景而过,则偏于峻重;师守真而过,则偏于苦寒;是东垣而过,则偏于升补;师丹溪而过,则偏于清降”。李士材反复强调一“过”字,过犹不及也。不过“各明一义尔”,偏执于温阳,致使“立论过当,遂开酷烈之门,今日桂附之毒,等于刀锯”。
posted on 2024-10-13 09:08 王闯wangchuang2017 阅读(5) 评论(0) 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