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京东加班门
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京东加班门事件,本来也嘴养,想上来说几句。
既然有矛盾,咱们先分析矛盾,现在矛盾的主体在个人和单位上,利益关系就是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
先说个人利益。
加班,何为“加班”?
万能的度娘告诉我们: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就叫“加班”。是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
具体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395167.htm
既然咱们合同的主体是8小时工作制,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就不符合合同约定,是有权利拒绝或者会有加班补偿的。
这是国外或者国家的定义!
实际上呢,目前国内的现状是加班是一种责任,一种集体风险精神,这提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为主体,
可是它有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呢?
京东门就告诉了我们答案!不加班,就走人。不理解企业文化,也请走人!
为什么我们员工总是处于弱势群体?
这就是现状啊。其实说实话,京东还算是好的!!!
现在北京N多公司不止加班,欠薪的更不在少数!
相信很多朋友有被欠的经验吧!
走法律路径解决欠薪?那是针对大公司的,一般大家都是哑巴吃黄连啊!!
也谈下博主的公司。
不说名字吧,说规模,电信行业 2W+
看到这个,一定大家一定会想大公司啊,很国际话啊,制度得很完善吧!
你们错了,打错特错
现状是:
1.需求上线的情况下,通宵 凌晨8点之前不能走
2.普通情况10点。
3.不忙的情况下6.30 (很少)
且木有加班费。
万恶的资本社会,榨干了我们最后的血液,让我不禁想唱歌了!
“社会主意好,社会注意好……省略一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