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3.2.3节:特权级(转载)

摘要: 转载与晨星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dee71a01009z3i.html原来看第3.2.3节的时候,感觉很难的。为什么会感觉难呢? 因为这一节谈到的特权级别关系比较复杂,不容易弄清楚。这次重看一次这一节后,进行了一点小结,这才感觉比较清楚了。这一节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下面这个表格来描述。目标代码段Jmp指令Call指令直接调用通过调用门一致码段CPL>=DPL,不检查RPL可以跳转到相同或者更高特权级别执行CPL<=DPL_G,RPL<=DPL_GCPL>=DPL访问调用门的规则同访问数据段,即调用门只能被特权级别不低于其D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1-04-22 22:25 wanghj_dz 阅读(522) 评论(0) 推荐(0) 编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