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允许一个进程创建新进程,新进程即为子进程,子进程还可以创建新的子进程,形成进程树结构模型。整个linux系统的所有进程也是一个树形结 构。树根是系统自动构造的,即在内核态下执行的0号进程,它是所有进程的祖先。由0号进程创建1号进程(内核态),1号负责执行内核的部分初始化工作及进 行系统配置,并创建若干个用于高速缓存和虚拟主存管理的内核线程。随后,1号进程调用execve()运行可执行程序init,并演变成用户态1号进程, 即init进程。它按照配置文件/etc/initab的要求,完成系统启动工作,创建编号为1号、2号...的若干终端注册进程getty。

        每个getty进程设置其进程组标识号,并监视配置到系统终端的接口线路。当检测到来自终端的连接信号时,getty进程将通过函数execve()执行 注册程序login,此时用户就可输入注册名和密码进入登录过程,如果成功,由login程序再通过函数execv()执行shell,该shell进程 接收getty进程的pid,取代原来的getty进程。再由shell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其他进程。

 

  上述过程可描述为:0号进程->1号内核进程->1号用户进程(init进程)->getty进程->shell进程

   注意,上述过程描述中提到:1号内核进程调用执行init并演变成1号用户态进程(init进程),这里前者是init是函数,后者是进程。两者容易混淆,区别如下:

   1.init()函数在内核态运行,是内核代码

   2.init进程是内核启动并运行的第一个用户进程,运行在用户态下。

   3.一号内核进程调用execve()从文件/etc/inittab中加载可执行程序init并执行,这个过程并没有使用调用do_fork(),因此两个进程都是1号进程。

 

[转自:http://blog.csdn.net/yjzl1911/article/details/5613569 ]

posted on 2012-03-29 09:10  wanghetao  阅读(794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