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L数据库设计三范式

  关系型数据库将数据库设计需要遵循的一些规则叫做“范式”,最基本的三个范式(1NF、2NF、3NF)简称三范式。第一范式是满足第二范式的基础,而第一、二范式又是满足第三范式的基础。

  第一范式

  表中的字段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性

  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数据项,而不能是集合,数组,记录等非原子数据项。如果实体中的某个属性有多个值时,必须拆分为不同的属性

  第二范式

  首先要满足第一范式,然后确定非主键的属性要完全依赖于主键;

  当表中的一个非主键的属性可能是一个独立的对象时,就不满足第二范式;如产品表中有字段:产品编码、产品名称、部门名称、版本名称,那么部门名称和版本名称就不完全依赖于主键“产品编码”,部门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对象,它依赖于部门编码,版本也是如此,那么解决办法就是设计是分解成两张表:“产品”、“产品信息”,“产品”中只有产品编码、产品名称、价格、单位等,而“产品信息”表中应包含:产品编码、部门编码、版本编码、负责人等;

  第三范式

  首先满足第二范式,然后确定非主键的属性之间不能存在传递的依赖性

  如缺陷信息,缺陷ID为主键,其所属一级模块、所属二级模块是非主键属性,这里二级属性的值是依赖于一级属性的,就违反了第三范式的“传递依赖”性;

posted @ 2013-09-17 11:45  晚@风  阅读(21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