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毫不犹豫,直接上Linq 在面试过程,如果写出这样子算法,面试官肯定是不满意。 二、类似标记算法 我们在遍历数组的时候可以用两个变量,一个cand用来保存遍历到当前数组的数字;另外一个变量times是用来记录当前数字出现的次数;在遍历第一个数的时候将times初始化为0,cand初始赋值为第一个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3-19 23:17 walleyekneel 阅读(244)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