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的赋值特例与类型转换问题(explicit)
=====================构造函数的赋值特例=====================
一般地,我们可以利用构造函数对成员变量进行赋值,比如说下例:
class Demo{ public: Demo (int a,int b){x=a;y=b;} private: int x; int y; }
那么我们在调用该构造函数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把参数传进去:
Demo *demo=new Demo(1,2);
但是,有两个特例,需要我们注意一下:
- 构造带有const的成员变量
- 构造带有引用的成员变量
由于const成员或者是引用成员都是不可赋值的,所以我们在利用构造函数操作这些成员的时候,不能进行赋值,只能进行初始化!如下例:
class Demo{ public: Demo (int a,int b):x(a),y(b){} private: const int x; int &y; }
上面这个类的第三行就是用构造函数如何初始化(注意,是初始化!!不是赋值!!)这两种特殊的成员函数的例子。
=====================类型转换问题(explicit)=====================
在C++中,我们可以把一个参数当做对象赋给另外一个对象。但是这种情况仅限于该对象的构造函数中仅仅有一个参数时才有用。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编译器要做的工作如下:
- 对参数进行类型转换
- 判断该类的构造函数的参数是否与该参数匹配,假如匹配:
- 调用构造函数创建一个临时的对象
- 将该临时对象赋值给左边的对象
- 调用析构函数删除这个临时对象
现在,我们来看看编译器从第3步到最后一步到底都干了什么......
首先我们定义一个类demo及其带有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demo:
class demo { public: demo(int x){i=x}; private: int i; };
如果我们在下面程序第二行中写了这样一句话:
demo de(0);//声明一个对象de de=10;//调用构造函数进行强制类型转换
那么,编译器会重新编辑上例中的“de=10”这行代码:
demo temp(10);//实例化一个临时对象 de=temp;//用“=”把temp对象赋值到de对象中 temp.demo::~demo();//调用temp对象的析构函数,删除这个临时对象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10强行赋值给de对象了。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点的例子: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A(int x){i=x;cout<<"构造函数执行!"<<endl;} ~A(){cout<<"析构函数执行!"<<endl;} void get(){cout<<i<<endl;} private: int i; }; int main() { A a(99); a.get(); a=1000; a.get(); cout<<endl; a=A(2); a.get(); return 0; }
该程序的输出为:
我们可以看到输出窗口里面绿色的那一栏,即程序的第14行,声明了一个对象啊,并调用构造函数,所以输出“构造函数执行”。之后在程序的第17行我们强制把1000赋给对象a,那么编译器就可以自动调用临时对象来把这个值赋给对象a,同时赋值完成之后再删除这个对象,所以可以看到“构造函数执行”+“析构函数执行”(上图红色框),这两句话是因为临时对象的创建和销毁所致地。后面的同样输出了这两句话得原因是因为了程序第20行的作用,强行赋值到a,所以输出了如上图蓝色框中的提示。最后,在程序结束的时候,调用析构函数销毁了对象a。
像上面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地对一个对象进行赋值,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转换又是可能会导致一些意外。因此我们需要使用关键字explicit来关闭这种特性,explicit可以用在构造函数中:
explicit A(int x){};
如果声明了这个关键字,上面这个程序就无法执行了,程序会在第17行报出输出错误:
“二进制“=”: 没有找到接受“int”类型的右操作数的运算符(或没有可接受的转换)”
好了,收工,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