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打人了?
反正事情传到我耳朵里是这样的,人民群众又一次实践了以讹传讹这一词。
“记者”也好,“艺人”也好,都是混饭吃,何以至此呢?!
在我看来,狗仔存在的根本就是这个系统里的三个群体:受众、艺人、记者!
第一,大众的偷窥欲,所谓好奇,所谓八卦,作为茶钱饭后的谈资,这确实不错。
第二,记者:你想看,我就给你看,不过你得让我吃饭阿!从杂志赤裸裸的直接交换,到电视、广播、网络的广告受益,娱乐养活一大批从业者,没新闻它们喝西北风去?
第三,娱乐是产业,是体系,是有客观规律的,有些人掌握了这些规律。所谓青春饭,黄金的那几年,稍纵即逝,他们很懂得珍惜,很懂得无所不用其极。于是最近几年,出现了很多通过装2、暴裸照等自我炒作事件,媒体趋之若骛,艺人迅速走红,所谓脸面什么的等有了钱做点慈善就挽回了。搁在旧社会,这帮人都属于下九流,要说没好人,那是不可能的,但好人真混不开。
说这么半天,其实都是跟老婆聊天的结果,她很愤青。我相信很多人和她一样义愤填膺,其实大可不必,不过是那啥咬那啥而已。
再说郭德纲,真不是个善茬,不在于伶牙俐齿,关键是胆大,敢说BTV 龌龊,着实让我为之一振。单就此事,中国是没有私人领地一说,搁在美国,就那两个偷拍的SB,直接那来福崩了都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