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304 2016-2017-2 《Java程序设计》第三周学习总结

20155304 2016-2017-2 《Java程序设计》第三周学习总结

教材学习内容总结

第四章

类与对象
  • 定义:

  • 对象(Object):存在的具体实体,具有明确的状态和行为。

  • 类(Class):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用于组合各个对象所共有操作和属性的一种机制。 -关系:

  • 从类看对象:类定义可视为具有类似性质与共同行为的对象的模板,用来产生对象。

  • 从对象看类:类的产生,是实例,推广到大量相似实例的抽象化过程。

  • 二者的关系:类是对象的设计图,对象是类的实例,生成对象要先定义类。

  • 特点:

  • 与c语言不同,在java中,需要的功能,就可以去找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包含这个功能,通过new建立对象,通过“文件名+.+功能”调用一些该类的功能。

  • 在编译过程中,可以定义类。回忆第二章,一个原始码中可以有多个类定义,但只能有一个是公开类,且文档中的主文档名必须与公开类名称相同。

  • 可以使用标准类,类似于java.until.Scanner和java.math.BigDecimal,分别可以作为输入函数和高精度的计算函数其中BigDecimal中可以引用plus()、substract()、multiply()、divide()等。

  • 注意“”和“=”的区别。“”比较两个变量储存的值是否相同,也就是所绑的对象,对象类型。“=”是指将值赋给变量,比较的是内含值具体数值,相当于a.equals。

数组对象
  • 概念:

    数组在java语言中就是对象。

  • 特点:

  • 在定义数组时候不论知不知道数组长度都可以进行。如果知道具体数可以采用p95,不知道具体的数可以采用p98。

  • 因为数组是对象,需要注意性质,对于数组本身来说,不能超过其索引范围,否则会报错。

  • 对于二维数组的本质,实在数组的基础对于每个元素,再建立一个数组,就像矩阵一样

  • 对于数组复制的相关有两种方法,采用System.arraycopy()和Arrays.copyOf()

  • 上一条就是简单的浅层复制,而对于深层复制,则需要自己操作,需要自己自行完成复制元素。

基本类型打包器
  • 概念:

    在java中把一些基本类型变量打包成对象之中,这样就 可以像操作对象操作原本的“基本类型”的变量

  • 特点:

  • 重点要在于理解把固有的“面向过程”转换成“面向对象”,这样对象可以提供许多功能,简化我们的编程。

  • 在对于自动装箱、自动拆箱,可以简便的建立对象

  • 注意类似于Integer类型的有默认值,在编译的时候需要注意。

字符串对象
  • 概念:

    在java中,字符串本质是打包字符数组的对象,是java.lang.String.

  • 特点:

  • 通过一些如Byte.parseByte(number)等方法将字符串转换为整数、浮点数等基本类型。

  • 在字符串池,以" "包括的字符串内容相同,无论在源代码中出现几次,JVM都只建立一个String实例,都在字符串池中维护。

  • 利用+连接字符串,会产生新的String实例。

  • 使用javac指令没有指定-encoding选项时候,会使用操作系统默认编码。

查询API文件
  • 方法:

  • 通过java官方网站;

  • 直接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对应的类,就会显示文件的说明了。

  • 还可以在windows下载CHM格式的javaAPI。

第五章

何谓封装
  • 概念:

    分装实际上使用方法将类的数据隐藏起来,控制用户对类的修改和访问数据的程度,仅对外提供公共访问方式,隐藏对象细节,将对象当作黑箱进行操作。

  • 特点:

  • 自己可以定义类,创建属性,方法,如果其它需要用到相应的功能,只需要拿着“类设计图” 设计一个对象实例,,再根据公开提供的提供的方法,就可以使用相应的功能。

  • 封装对象类似于c语言中的模块化编程,在java中做到了一类一文件,而且在java中更灵活方便。

  • 可以像书中提到的,使用private对关键信息进行隐藏,设置访问数据的程度,防止用户恶意使用。
    语法细节

  • public:

  • 用在类前,表示的这个类是公开类,这样就可以在其他包的类中使用。

  • 用在方法前,这样就表示其它包中的方法可以直接调用这个方法。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类上没有声明public关键字,类中的方法就算是public,也等于是包权限了,因为类本身是包权限,其它包就根本无法使用类,更别说当中定义的方法。

  • 用在函数前,这表示其它包中的类可以直接调用这个构造函数。

  • 用在成员变量前,表示这个成员变量是公开的,这样别人可以直接调取你类中的变量。

  • private:

  • 用在成员变量前,这是一种保护机制,不让自己这个类以外的方法去随便使用存取这个类的数据,可以保护私有数据,只能通过调用自己类的方法去操纵这些数据,这样会很安全。

  • 也可以用在方法或构造函数声明上,一般用在内部声明类中

  • 方法重载:

  • 根据自己的理解重载就好比是用相同的词表达多种不同的含义。

  • 只要参数类型和个数不同,就可以定义多个构造函数,可用一致的名称来调用类似功能的方法。

  • 与返回值无关,构造函数不一定关心它的返回值,可能只是想利用其中的某个功能。

  • this与super:

  • this关键字可以出现在类中的任何地方,在对象建立后为“这个对象”的参考名称。但是在被声明为static的地方不能这样使用。

  • super一般用在父类中,指代父类对象的参考名称。

  • final:

  • 用在类前,表明这个类不能被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类你永远不会让他被继承,就可以用final进行修饰

  • 用在方法前,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把方法锁定,以防任何继承类修改它的含义;第二个原因是效率。

  • 用在成员变量前,修饰变量是final用得最多的地方

  • 注意:

  • 在使用final修饰类的时候,要注意谨慎选择,除非这个类真的在以后不会用来继承或者出于安全的考虑,尽量不要将类设计为final类。

  • 因此,如果只有在想明确禁止该方法在子类中被覆盖的情况下才将方法设置为final的。注:类的private方法会隐式地被指定为final方法。

  • 对于一个final变量,如果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则其数值一旦在初始化之后便不能更改;如果是引用类型的变量,则在对其初始化之后便不能再让其指向另一个对象。

  • static:所有对象公有的

  • static用于修饰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

  • 访问惯例:类名.static成员

  • 注意:由于static成员是属于类,而非个别对象,所以在static成员中使用this,会是一种语意上的错误。

  • import static

与import一样,这样做是为了偷懒,但要注意名称冲突的问题。

  • 变长参数

在调用方法时,如果自变量的个数事先无法决定,则可以在声明参数列时在关键字后加上...,实际上不定长度自变量是编译程序蜜糖。

  • 内部类

可以在内中再定义类,内部类亦可以使用public、protected、private声明。一个被声明为static的内部类,通常是将外部类当作名称空间。

教材学习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第四章

在学习第四章的时候首先对于最开始的类与对象的关系有着很大的漏洞,因为如果搞不清楚这两者,在对于第四章第五章学习的会非常困难,后来看了老师的学习指导后发现要把握住java语言是面向对象。当这样后就了解了许多,大概也就了解color=this.color等。

后来不太了解对于java基本的打包的意义不太理解,后来发现,我们目前所编译的只是一些简单的程序,不存在很大的问题,对于是否打包没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如果用java语言去创造一个软件的时候,就需要用到打包等知识,这样很方=方便程序员对程序的修改和设计。

还有对于本章出现的增强式for语法,在开始看书的时候不太了解,后来用eclipse编译了几遍后了解了一些,后来发现好像记住增强式for语法似乎容易一些。

还有本章的一个问题,如何判断建立了几个Iteger实例,还是很分不清楚,后来采用书上的方法,对于不懂得程序,采用画图法,这样很清楚就判断出结果。

第五章

在学习也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他的概念,但是深层次却不太懂,后来看了视频以后就有所了了解,自己可以定义类,创建属性,方法,如果其它需要用到相应的功能,只需要拿着“类设计图” 设计一个对象实例,,再根据公开提供的提供的方法,就可以使用相应的功能。 封装对象类似于c语言中的模块化编程,在java中做到了一类一文件,而且在java中更灵活方便。就是隐藏对象细节,将对象做黑箱操作

在细节语法细节中,对于一些public、private、this与super等,在前四章的代码学习中都有用过,但是了解的却不是很详细,学完第五章后就很系统的了解了。但是对于final存在着知识欠缺,通过看java学习视频也学习到了很多 在使用final修饰类的时候,要注意谨慎选择,除非这个类真的在以后不会用来继承或者出于安全的考虑,尽量不要将类设计为final类于一个final变量,如果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则其数值一旦在初始化之后便不能更改;如果是引用类型的变量,则在对其初始化之后便不能再让其指向另一个对象。

上周考试错题总结

  • CH03 填空:编译p69 Odd.java的命令为(javc –d xxx Odd.java )
  • 12.判断:0.123==1.23e-2(X)

其他(感悟、思考等,可选)

其实感觉这周的学习量挺大的,要自学两个章节,而且都是比较陌生抽象难懂的知识,接受起来比较慢。

从最开始的java平台概论,JDK到IDE的介绍,基础语法的运用到现在的类与对象,封装。前三章的知识其实都不是特别难。但到第四章就感觉逐渐接触java程序设计的核心知识了。在经过不断的重复后,我对这两章的知识点已经掌握了,把书上所有的代码都敲了一遍,世上无难事,是怕有心人。任何事情,万事开头难,但只要坚持下来了,一定会受益匪浅!!比如托管代码,最开始觉得很难,学会了后就会很轻松。

学习第四章第五章,最重要的是要有能将抽象问题具体化的能力,将其建立成一个模型,这样才能方便理解。

学习进度条

代码行数(新增/累积) 博客量(新增/累积) 学习时间(新增/累积) 重要成长
目标 5000行 30篇 400小时
第一周 10/10 1/1 10/20 简单了解了jdk,认识了Java语言学习的复杂性
第二周 70/100 1/1 18/25
第三周 150/200 1/1 14/20
第四周

参考资料

posted @ 2017-03-12 22:24  田宜楠20155304  阅读(142)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