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设计和开发评审的目的是由一组有资格的人员对软件设计和开发的输出进行评价,以判断确定设计和开发的输出能否实现软件产品预先定义的规格,同时通过评审标识出与规格和标准的偏差。它向管理部门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
1)设计和开发的输出符合了其规格要求;
2)设计和开发的输出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标准的要求;
3)软件产品的更改得到了恰当地实施;
4)软件产品的更改只对那些规格发生了更改的系统区域有影响,没有引入新的问题。
2 范围
本规范适应于对软件设计和开发的输出以及设计与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
3 角色和职责
3.1 主审人。主审人是技术评审的指挥人员,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结论、书面报告和问题跟踪。
3.2 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由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向评审组成员提出自己的评审意见和建议。
3.3 质量保证人员:
3.4 记录员。会议记录人员。
3.5 顾客和用户代表。必要时,由主审人确定能够充当顾客和用户代表的角色。
3.6 相关领导和部门管理人员。
4 评审时机
按《产品开发计划》所策划的的评审检查点进行。因临时变更引起的突发性的评审随时进行。
5 评审的基本要求
a)设计和开发评审应分级进行。公司级的项目应进行公司级评审;业务部门级的项目一般进行业务部门级评审;
b)设计和开发评审视具体情况可一次进行,也可分段进行;
c)评审结论应明确;
d)评审资料应及时归档。
6 评审依据
a)合同、技术协议书、需求规格说明书和设计任务书;
b)有关标准、规范和质量保证文件。
7 评审内容
评审的内容可根据产品设计的研制周期、技术难度、复杂程度以及使用方的要求有所侧重和适当的增减,但应满足对设计结果进行评审的要求。主要内容:
a)设计方案正确性、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b)系统组成、系统要求及接口协调的合理性;
c)系统与各子系统间技术接口的协调性;
d)采用设计准则、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
e)系统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要求是否合理;
f)关键技术的落实解决情况;
g)编制的质量计划是否可行。
8 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有会签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
8.1 会签评审
会签评审是各个评委根据评审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审核并发表自己意见,当各位评委的意见基本一致,或问题比较明确并已得到解决,则不召开会议而直接填写《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的一种评审方式。
8.2 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就是公司组织内外的专家召开评审会议,根据评审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讨论、分析并就最终结果达成一致的评审方式。
9 工作程序
9.1 提出申请
一般情况下,设计部门应在评审前3天向项目管理部提交《设计和开发评审申请表》。
9.2 提供资料
公司级评审,要求评审的设计部门应在评审会前2~3天将评审资料交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将评审资料交评委。
业务部门级评审,评审资料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备齐,于评审会前两天交评委。
9.3成立评审组
9.3.1评审组产生办法
a) 评审组成员由项目组提出建议,项目管理部根据项目组的建议,与相关部门(或人员)协商产生。
b) 评审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在评审组成员中推举产生。
9.3.2 评审组设组长1人,可设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人组成。
a)同行专家;
b)与被评审设计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代表;
c)有关项目组设计人员代表;
d)项目管理部代表;
e)有关人员(客户、公司领导等视情况而定)。
9.4 评委发表意见
评审组长组织评委审查资料,各评委根据评审的内容和要求发表意见,填写评审专家评审表。
9.5 形成评审结论
9.5.1 评审组长分析各评委的审查意见,当各位评委的意见基本一致,或问题比较明确并已得到解决时,可与项目管理部协商决定采用会签评审方式,直接形成评审结论,填写《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否则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9.5.2 召开评审会(会议评审方式采用)
a) 会议报告内容包括:评审的依据性文件;
设计工作报告;
设计文件的综合介绍。
b)评审会评议,设计人员答辩。
评审组根据评议的意见,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c)形成评审结论。
业务部门级评审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填写《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并将评审遗留问题的改进意见及措施及时报项目管理部。公司级评审由项目管理部组织填写《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
9.6 如果评审通过,则评审程序结束,评审资料的归档,否则由设计部门修改设计方案,并对修改后的设计方案重新进行评审。
9.7 评审资料的归档
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级设计和开发评审资料的整理并及时归档。业务部门级评审资料由业务部门自行整理后按规定归档。
9.8 跟踪管理
设计部门认真分析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制定纠正措施并负责落实;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和开发评审实施监督与跟踪管理,并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