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5212)
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软件领域是信息技术领域中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的核心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已涉足工业、农业、金融、国防、科技教育、政务管理等各领域。软件工程领域总体发展形成了宽范围、多维度、多层次、多交叉的体系结构,知识领域涉及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和行业领域。
一、培养目标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对软件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软件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化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软件开发技术 2. 通信与信息工程
3. 信息系统与信息处理技术 4. 医学信息工程
5. 电子信息工程 6. 光电工程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8. 计算机控制
9. 制造业信息化 10.数字化教育技术
11.资源与环境信息技术 12.航空航天电子
13.工程项目管理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以校内导师为主。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其他领域工程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学分与课程学习基本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3学分,其中课程(学位课、非学位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课程学分中,学位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不低于18学分,公共基础课必修;非学位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2学分。
学位课学分可代替非学位课学分,但非学位课不能代替学位课。学位课必须考试,以百分制评定成绩。非学位选修课考核包含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以“通过”或“不通过”评定成绩。
五、课程设置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课程设置
“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方向
类 别 |
课程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备注 |
||
学位课 |
公共 基础课 |
41160001 |
自然辩证法 |
40 |
2 |
1 |
||
41130001 |
专业学位硕士英语 |
60 |
3 |
1 |
||||
41100001 |
工程数学 |
60 |
3 |
1 |
||||
41110001 |
知识产权 |
20 |
1 |
1 |
||||
41110002 |
信息检索 |
20 |
1 |
1 |
||||
专业基础课 |
42221001 |
操作系统结构分析及应用编程 |
40 |
2 |
1 |
可根据送培单位的需要进行调整 |
||
42221002 |
软件开发技术 |
40 |
2 |
2 |
||||
42221003 |
嵌入式操作系统及应用 |
40 |
2 |
2 |
||||
42221004 |
面向对象技术与工具 |
40 |
2 |
2 |
||||
42221005 |
计算机网络 |
40 |
2 |
1 |
||||
42221006 |
数据库系统与应用 |
40 |
2 |
1 |
||||
非学位课 |
专业选修课 |
42061001 |
信息安全理论与技术 |
40 |
2 |
2 |
||
42061002 |
算法分析与设计 |
40 |
2 |
2 |
||||
42221007 |
软件体系架构设计 |
40 |
2 |
2 |
||||
42221008 |
软件项目管理 |
40 |
2 |
2 |
||||
42221009 |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
40 |
2 |
2 |
||||
43061004 |
互联网络程序设计 |
40 |
2 |
2 |
||||
43221001 |
网络安全技术 |
40 |
2 |
2 |
||||
43221004 |
嵌入式实时软件设计 |
40 |
2 |
2 |
||||
校定选修课 |
43400001 |
专业英语 |
40 |
2 |
2 |
必选 |
||
必修环节 |
46500001 |
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
1 |
|||||
46500002 |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
1 |
||||||
46500003 |
前沿专题讲座 |
二选一 |
20 |
1 |
||||
46500004 |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至少5次) |
六、必修环节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包含三大部分,主要内容有:
1. 开题报告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半年内进行公开开题,经专家组评定通过后获得1学分。
2.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在开题通过半年后,书面报告论文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获得1学分。
3.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或前沿技术讲座
在校内外参加5次以上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会或前沿技术讲座,并在“电子科技大学学术活动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经导师或学院认可,获得1学分。
七、学位论文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和实用价值,同时应具有先进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按计划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校外导师参与论文环节的指导工作。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可以采用产品开发、工程项目技术报告、关键技术的研究论文等多种形式。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
1. 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时间。开题报告最早应在入学半年后进行,且完成规定课程学分要求。
(2)开题报告方式。开题报告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公开举行,报告会须有本学科及相近学科3-5(奇数)位副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考评组以校内专家为主,至少应有一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专家。考评组对学生开题作出考评意见。
(3)开题报告内容。依据《开题报告》的要求做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会后,及时完成《开题报告》,交学院保存,以备检查。
(4)若开题报告没能通过,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3个月后才能申请重新开题。
(5)因正当原因改变选题,须按上述要求重做开题报告。
(6)开题报告通过半年后方能进行中期报告。
2. 中期报告
开题通过半年后,应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期报告。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半年后方可申请答辩;未完成中期报告或中期报告考核未通过者,延期受理其答辩申请。
3. 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正文字数应不少于3万字。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含研究报告)撰写格式规范》的要求,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应对硕士生学位论文严格审查,把好质量关。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开题报告通过一年、中期报告通过半年,且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
学位论文的答辩申请、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