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1、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为什么没有返回值?

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是两个非常特殊的函数:它们没有返回值。这与返回值为void的函数显然不同,后者虽然也不返回任何值,但还可以让它做点别的事情,而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则不允许。在程序中创建和消除一个对象的行为非常特殊,就像出生和死亡,而且总是由编译器来调用这些函数以确保它们被执行。如果它们有返回值,要么编译器必须知道如何处理返回值,要么就只能由客户程序员自己来显式的调用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这样一来,安全性就被人破坏了。另外,析构函数不带任何参数,因为析构不需任何选项。

如果允许构造函数有返回值,在某此情况下,会引起歧义。如下两个例子

复制代码
class C
{
public:
    C(): x(0) {    }
    C(int i): x(i) {   }

private:
    int x;
};
复制代码

如果C的构造函数可以有返回值,比如int:int C():x(0) { return 1; } //1表示构造成功,0表示失败
那么下列代码会发生什么事呢?
C c = C();  //此时c.x == 1!!!
很明显,C()调用了C的无参数构造函数。该构造函数返回int值1。恰好C有一个但参数构造函数C(int i)。于是,混乱来了。按照C++的规定,C c = C();是用默认构造函数创建一个临时对象,并用这个临时对象初始化c。此时,c.x的值应该是0。但是,如果C::C()有返回值,并且返回了1(为了表示成功),则C++会用1去初始化c,即调用但参数构造函数C::C(int i)。得到的c.x便会是1。于是,语义产生了歧义。使得C++原本已经非常复杂的语法,进一步混乱不堪。

构造函数的调用之所以不设返回值,是因为构造函数的特殊性决定的。从基本语义角度来讲,构造函数返回的应当是所构造的对象。否则,我们将无法使用临时对象:
void f(int a) {...}  //(1)
void f(const C& a) {...} //(2)
f(C()); //(3),究竟调用谁?
对于(3),我们希望调用的是(2),但如果C::C()有int类型的返回值,那么究竟是调(1)好呢,还是调用(2)好呢。于是,我们的重载体系,乃至整个的语法体系都会崩溃。
这里的核心是表达式的类型。目前,表达式C()的类型是类C。但如果C::C()有返回类型R,那么表达式C()的类型应当是R,而不是C,于是便会引发上述的类型问题。

 

2、显式调用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复制代码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MyClass
{
public:
    MyClass()
    {
        cout << "Constructors" << endl;
    }

    ~MyClass()
    {
        cout << "Destructors" << endl;
    }
};

int main()
{
    MyClass* pMyClass =  new MyClass;
    pMyClass->~MyClass();
    delete pMyClass;

    return 0;
}
复制代码

结果:
Constructors
Destructors    //这个是显示调用的析构函数
Destructors    //这个是delete调用的析构函数

这有什么用?有时候,在对象的生命周期结束前,想先结束这个对象的时候就会派上用场了。直接调用析构函数并不释放对象所在的内存。
由此想到的: 
new的时候,其实做了三件事,一是:调用::operator new分配所需内存。二是:调用构造函数。三是:返回指向新分配并构造的对象的指针。
delete的时候,做了两件事,一是:调用析构函数,二是:调用::operator delete释放内存。

所以推测构造函数也是可以显式调用的。做个实验:
int main()
{
    MyClass* pMyClass = (MyClass*)malloc(sizeof(MyClass));
    pMyClass->MyClass();
    // …
}

编译pMyClass->MyClass()出错:
error C2273: 'function-style cast' : illegal as right side of '->'operator
它以为MyClass是这个类型。

解决办法有两个:
第一:pMyClass->MyClass::MyClass();
第二:new(pMyClass) MyClass();
第二种用法涉及C++ placement new 的用法。参考:http://www.cnblogs.com/luxiaoxun/archive/2012/08/10/2631812.html

显示调用构造函数有什么用?

有时候,你可能由于效率考虑要用到malloc去给类对象分配内存,因为malloc是不调用构造函数的,所以这个时候会派上用场了。
另外下面也是可以的,虽然内置类型没有构造函数。
int* i = (int*)malloc(sizeof(int));
new (i) int();

3、拷贝(复制)构造函数为什么不能用值传递

当你尝试着把拷贝构造函数写成值传递的时候,会发现编译都通不过,错误信息如下:
error: invalid constructor; you probably meant 'S (const S&)' (大致意思是:无效的构造函数,你应该写成。。。)
当编译错误的时候你就开始纠结了,为什么拷贝构造函数一定要使用引用传递呢,我上网查找了许多资料,大家的意思基本上都是说如果用值传递的话可能会产生死循环。编译器可能基于这样的原因不允许出现值传递的拷贝构造函数,也有可能是C++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如果真是产生死循环这个原因的话,应该是这样子的:

复制代码
class S
{
public:
    S(int x):a(x){ }
    S(const S st) //拷贝构造函数
    {
        a = st.a;
    }
private:
    int a;
};

int main()
{
    S s1(2);
    S s2(s1);
    return 0;
}
复制代码

当给s2初始化的时候调用了s2的拷贝构造函数,由于是值传递,系统会给形参st重新申请一段空间,然后调用自身的拷贝构造函数把s1的数据成员的值传给st。当调用自身的拷贝构造函数的时候又因为是值传递,所以...
也就是说,只要调用拷贝构造函数,就会重新申请一段空间,只要重新申请一段空间,就会调用拷贝构造函数,这样一直下去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所以拷贝构造函数一定不能是值传递。

4、构造函数/析构函数抛出异常的问题

构造函数抛出异常:
    1.不建议在构造函数中抛出异常;
    2.构造函数抛出异常时,析构函数将不会被执行;
C++仅仅能删除被完全构造的对象(fully contructed objects),只有一个对象的构造函数完全运行完毕,这个对象才能被完全地构造。对象中的每个数据成员应该清理自己,如果构造函数抛出异常,对象的析构函数将不会运行。如果你的对象需要撤销一些已经做了的动作(如分配了内存,打开了一个文件,或者锁定了某个信号量),这些需要被撤销的动作必须被对象内部的一个数据成员记住处理。

析构函数抛出异常:
    在有两种情况下会调用析构函数。第一种是在正常情况下删除一个对象,例如对象超出了作用域或被显式地delete。第二种是异常传递的堆栈辗转开解(stack-unwinding)过程中,由异常处理系统删除一个对象。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调用析构函数时异常可能处于激活状态也可能没有处于激活状态。遗憾的是没有办法在析构函数内部区分出这两种情况。因此在写析构函数时你必须保守地假设有异常被激活,因为如果在一个异常被激活的同时,析构函数也抛出异常,并导致程序控制权转移到析构函数外,C++将调用terminate函数。这个函数的作用正如其名字所表示的:它终止你程序的运行,而且是立即终止,甚至连局部对象都没有被释放。
概括如下:
    1.析构函数不应该抛出异常;
    2.当析构函数中会有一些可能发生异常时,那么就必须要把这种可能发生的异常完全封装在析构函数内部,决不能让它抛出函数之外;
    3.当处理另一个异常过程中,不要从析构函数抛出异常;

    在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中防止资源泄漏的好方法就是使用smart point(智能指针),C++ STL提供了类模板auto_ptr,用auto_ptr对象代替原始指针,你将不再为堆对象不能被删除而担心,即使在抛出异常时,对象也能被及时删除。因为auto_ptr的析构函数使用的是单对象形式的delete,而不是delete [],所以auto_ptr不能用于指向对象数组的指针。当复制 auto_ptr 对象或者将它的值赋给其他 auto_ptr 对象的时候,将基础对象的所有权从原来的 auto_ptr 对象转给副本,原来的 auto_ptr 对象重置为未绑定状态。因此,不能将 auto_ptrs 存储在标准库容器类型中。如果要将智能指针作为STL容器的元素,可以使用Boost库里的shared_ptr。

 

posted @ 2015-10-31 16:16  Wei_java  阅读(489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