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翻看了那本《数学的源与流》,又看到了哥德尔的定理, 那令人禁不住大骂:”草,这都可以有!“的定理,

现在的数学推理方法都是基于一系列公理,定义,用逻辑的方法进行演绎,所以保证了定理的真理性。

20世纪的数学大师希尔伯特希望将每个数学分支都这样公理化。如果成功,数学岂不是完美了?

这时候25岁的丹麦数学家,逻辑学家哥德尔跑了出来,写下了两个定理:

1.任意包含自然数系的相容的形式体系F(希尔伯特的公理化体系),存在F中的不可证明命题S,即S和非S都不可证明,即非完全性。

2.任意包含自然数系的相容形式体系F(希尔伯特的公理化体系),F的相容性不可能在F中得到证明。

美国的逻辑学家Chursh后来又补充了一个:

3.任意包含自然数系的相容形式体系F(希尔伯特的公理化体系),不存在有效的方法,来辨别哪些命题在F是可证明的。

希尔波特的理想彻底破灭了。

注:公理体系最基础,最重要的就是相容性,即在此公理体系内不可推导出矛盾的结论。

完全性是指,F中的所有命题均可由此公理体系证明。

 

也许只有人年轻的时候才会这么有创造力,上了年纪,想的就多了,就畏首畏尾了,所以不要移位我们还年轻,还浪费的起。此时是我们的创造力是最盛的时候,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了<^^>.

posted on 2012-05-22 12:34  laskfla  阅读(51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