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直线折旧法分两种: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示例 :固定资产原则12000 规定10年计提折旧 平均年限法 净残值5%
计提基数:12000*(1-5%)= 11400
每年计提额:11400/10 = 1140
每个月计提额:1140/12 = 95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