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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造函数只是提供了一个创建对象的模板,它并不是对象的原形。 对象的原形是构造函数的原形,即object。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6-09-29 14:35 gouermazi 阅读(208)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1.其中fun表示原始的方法对象; 2.参数:   thisArg表示最终使用的对象;   arg1和arg2为该方法的参数。 3.【注】:使用call方法可以实现继承:    可以让call()中的对象调用当前对象所拥有的function。你可以使用call()来实现继承:写一个方法,然后让另外一个新的对象来继承它(而不是在新对象中再写一次这个方法)。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6-09-29 11:23 gouermazi 阅读(594) 评论(1) 推荐(0) 编辑
摘要: 1. 构造函数作为一个对象,他也有他的原型属性,即.prototype;该属性指向的原型对象是Object。 2. 而构造函数产生的实例却没有.prototype属性,但是作为一个对象,该实例却仍然拥有一个.__proto__属性;   该__proto__属性指向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指向的原型对象,即Object。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6-09-29 10:53 gouermazi 阅读(173)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