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中可以调用调用虚函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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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如果有继承,构造函数会先调用父类构造函数,而如果构造函数中有虚函数,此时子类还没有构造,所以此时的对象还是父类的,不会触发多态。更容易记的是基类构造期间,virtual函数不是virtual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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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析构函数也是一样,子类先进行析构,这时,如果有virtual函数的话,子类的内容已经被析构了,C++会视其父类,执行父类的virtual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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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总之,在构造和析构函数中,不要用虚函数。如果必须用,那么分离出一个Init函数和一个close函数,实现相关功能即可。
原文链接:https://blog.csdn.net/chen134225/article/details/81564972
第一个理由是概念上的。
在概念上,构造函数的工作是生成一个对象。在任何构造函数中,可能只是部分形成对象——我们只能知道基类已被初始化,但并不能知道哪个类是从这个基类继承来的。然而,虚函数在继承层次上是“向前”和“向外”进行调用。它可以调用在派生类中的函数。如果我们在构造函数中也这样做,那么我们所调用的函数可能操作还没有被初始化的成员,这将导致灾难发生。
第二个理由是机械上的。
当一个构造函数被调用时,它做的首要的事情之一就是初始化它的VPTR。然而,它只能知道它属于“当前”类——即构造函数所在的类。于是它完全不知道这个对象是否是基于其它类。当编译器为这个构造函数产生代码时,它是为这个类的构造函数产生代码——既不是为基类,也不是为它的派生类(因为类不知道谁继承它)。所以它使用的VPTR必须是对于这个类的VTABLE。而且,只要它是最后的构造函数调用,那么在这个对象的生命期内,VPTR将保持被初始化为指向这个VTABLE。但如果接着还有一个更晚派生类的构造函数被调用,那么这个构造函数又将设置VPTR指向它的VTABLE,以此类推,直到最后的构造函数结束。VRTP的状态是由被最后调用的构造函数确定的。这就是为什么构造函数调用是按照从基类到最晚派生类的顺序的另一个理由。
但是,当这一系列构造函数调用正发生时,每个构造函数都已经设置VPTR指向它自己的VTABLE。如果函数调用使用虚机制,它将只产生通过它自己的VTABLE的调用,而不是最后派生的VTABLE(所有构造函数被调用后才会有最后派生的VTABLE)。另外,许多编译器认识到,如果在构造函数中进行虚函数调用,应该使用早绑定,因为它们知道晚绑定将只对本地函数产生调用。无论哪种情况,在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都不能得到预期的结果。
——来自《C++编程思想》合订本第386页
原文链接:https://blog.csdn.net/sumup/article/details/78174915
1. 从语法上讲,调用完全没有问题。
2. 但是从效果上看,往往不能达到需要的目的。
Effective 的解释是:
派生类对象构造期间进入基类的构造函数时,对象类型变成了基类类型,而不是派生类类型。
同样,进入基类析构函数时,对象也是基类类型。
所以,虚函数始终仅仅调用基类的虚函数(如果是基类调用虚函数),不能达到多态的效果,所以放在构造函数中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往往不能达到本来想要的效果。
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调用虚函数时都不使用动态联编,如果在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则运行的是为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自身类型定义的版本。
原因分析:
(1)不要在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的原因:因为父类对象会在子类之前进行构造,此时子类部分的数据成员还未初始化, 因此调用子类的虚函数是不安全的,故而C++不会进行动态联编。
(2)不要在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的原因:析构函数是用来销毁一个对象的,在销毁一个对象时,先调用子类的析构函数,然后再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所以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时,派生类对象的数据成员已经“销毁”,这个时再调用子类的虚函数已经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