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抽象类1.所谓抽象类,只声明方法的存在而不去实现它的类;2.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即不能实现其对象;3.abstract class 类名{ 类体 }4.包含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成抽象类;5.abstract <方法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二、内部类1.如果在一个类中再定义一个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6-07-24 08:25 sunshine-habit 阅读(155)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