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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前言
学习objc时,尤其是先学过其他编程语言再来看objc时,总会对objc的类声明的关键字interface
感到有点奇怪,在其它面向对象的语言中通常由class
关键字来表示,而interface
在java中表示的却大约相当于objc的protocol
,这个关键字的区别究竟代表了objc语言的设计者怎样的思想呢,在objc类设计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思考和探究.
interface?
先来段Wiki:
In 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a protocol or interface is a common means for unrelated objects to communicate with each other. These are definitions of methods and values which the objects agree upon in order to cooperate.
接口约定了对象间交互的属性和方法,使得对象间无需了解对方就可以协作。
说的洋气点就是解耦
嘛,细心点也能发现Wiki中interface
和protocol
表示了相近的语义。
引用我和项目组架构师讨论有关interface的问题时他的说法:
interface就是一个object定义的可以被外界影响的方式
说着他指了下旁边桌子上放着的一把伞,说,这把伞我可以打开它,打开这个动作就是它的一个interface,桌子旁边还放着一个盒子,虽然它和伞都放在这张桌子上,但是它们之间永远不会互相影响,所以:
interface只存在于能互相影响的两者间
@interface生成了class?
学习objc时最早接触的就是怎么写一个类了,从.h
中写@interface
声明类,再从.m
中写@implementation
实现方法,所以,objc中写一个@interface
就相当于c++中写一个class
。但这是真的么?
写个小test验证一下: 有两个类,Sark
和Dark
,Sark
类只有.m
文件,其中只写@implementation
;Dark
类只有.h
头文件,其中只写@interface
,然后如下测试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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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sarkClass = NSClassFromString(@"Sark"); Class darkClass = NSClassFromString(@"Dark"); |
NSClassFromString
方法调用了runtime方法,根据类名将加载进runtime的这个类找出来,没有这个类就回返回空(Nil)。
结果是sarkClass
存在,而darkClass
为空,说明什么?是否说明其实@implementation
才是真正的Class?
进一步,不止能取到这个没有@interface的类,还可以正常调用方法(因为万能的runtime)
如下面的测试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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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k *sark = [Sark new]; [sark speak]; |
要是没有@interface
的声明,类名,方法名都会报错说找不到,但是可以像下面一样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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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cls = NSClassFromString(@"Sark"); id obj = [cls performSelector:NSSelectorFromString(@"new")]; [obj performSelector:NSSelectorFromString(@"speak")]; |
其实,从rewrite
后的objc代码可以发现,对于消息的发送,恰恰就是会被处理成类似上面的代码,使用字符串mapping出Class
,selctor
等再使用objc_msgSend()
进行函数调用,如下面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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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clang -rewrite-objc 命令重写后的代码 Sark *sark = ((id (*)(id, SEL))(void *)objc_msgSend)((id)objc_getClass("Sark"), sel_registerName("new")); ((void (*)(id, SEL))(void *)objc_msgSend)((id)sark, sel_registerName("speak")); |
对比@interface和@implementation
@interface
我们干过的事:
- 继承
- 声明协议
- 定义实例变量(@interface后面加大括号那种)
- 定义@property
- 声明方法
@implementation
我们干过的和可以干的事:
- 继承
- 定义实例变量
- 合成属性(@synthesize和@dynamic)
- 实现方法(包括协议方法)
在@implementation
干一些事情用的相对较少,但是是完全合法的,如这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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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lementation Sark : NSObject { NSString *_name; } |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interface对objc类结构的合成并无决定性作用,加上无决定性是因为如果没有@interface
会丢失一些类自省的原始数据,如属性列表和协议列表,但对于纯粹的对象消息发送并无影响。
所以说,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objc中@interface就是为了给调用者看的,是和调用者的一个protocol,没错,就是protocol。
对比@interface和@protocol
与其把@implementation
扯进来不如对比下@protocol
我理解objc的@interface
和@protocal
间唯一的区别就是是否和一个类型绑定,这让我想起来鸭子类型
(Duck typing), wiki链接
“当看到一只鸟走起来像鸭子、游泳起来像鸭子、叫起来也像鸭子,那么这只鸟就可以被称为鸭子。”
Duck type在objc的体现无疑就是@protocol
了,我们常用id<XXXDelegate> delegate
的方式声明一个delegate,我们无需care这货到底是什么类型,我们只知道他能干什么就可以work了。同样的功能我也可以使用XXXDelegate *delegate
的方式来定义,只不过这样的话这个类又需要耦合一个XXXDelegate
类型,而这个delegate类是它原本并不需要关心的。
所以说,@interface
是@protocol
的强类型升级版。
举个NSObject
的栗子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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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face NSObject <NSObject> { Class isa; } |
NSObject之所以成为NSObject,绝大多数都是<NSObject>
协议定义的方法,实体类@interface定义的唯一一个变量isa
指针,为了继承链和消息传递。
除了<NSObject>
协议外,NSObject还有很多Category来补充它的功能,其实仔细想想,Category更像protocol,一个补充协议
,同样不能添加实例变量,但是和@interface
一样需要与Class绑定。
进一步来讲,自从属性能自动合成变量之后,在头文件@interface
中写大括号声明实例变量的情况越来越少(可以参见近几个版本iOS SDK中类头文件里这种写法几乎消失),因此,@interface
和@protocol
的差别进一步缩小。
类与接口的设计原则 - 电视和遥控器
我喜欢将Class
和interface
的关系比喻成电视+遥控器
,那么objc中的消息机制就可以理解成:
用户(caller)通过遥控器(interface)上的按钮(methods)发送红外线(message)来操纵电视(object)
所以,有没有遥控器,电视都在那儿,也就是说,有没有interface,class都是存在的,只是这种存在并没有意义,就好像这个电视没人会打开,没人会用,没人能看,一堆废铁摆在那儿。
对比简洁的遥控器,一个拥有很多按钮的老式电视遥控器,我们经常会用到的按钮能有几个呢?
所以,在设计一个类的interface的时候,如同在设计遥控器应该有怎样功能的按钮,要从调用者的角度出发,区分边界,应该时刻有以下几点考虑:
- 这个方法或属性真的属于这个类的职责么?(电视遥控器能遥控空调?)
- 这个方法或属性真的必须放在
.h
中(而不是放在.m
的类扩展中)么? - 调用者必须看文档才能知道这个类该如何使用么?(同一个业务需要调用者按顺序调用多次(而不是将这些细节隐藏,同时提供一个简洁的接口)才行)
- 调用者是否可以很容易发现类内部的变量和实现方式?(脑补下电视里面一块电路板漏在外面半截- -)
- ...
objc的@interface设计技巧Tips
看过不少代码,从@interface设计上多少就能看出作者的水平,分享下我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拙见。
只暴露外部需要看到的
比如,有如下一个类(这个类无意义,主要关注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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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rk.h @interface SarkViewController : NSObject <NSXMLParserDelegate /*1*/, NSCopying> { NSString *_name; // 2 IBOutlet UITextField *_nameTextField; // 2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NSXMLParser *parser; // 3 - (IBAction)nameChangedAction:(id)sender; // 4 @end |
这个interface出现的问题:
- 类内部自己使用的协议,如
<NSXMLParserDelegate>
不应该在头文件@interface中声明,而应该在类扩展中声明;公开由外部调用的协议,如<NSCopying>
则写在这儿是正确的。 实例变量
和IBOutlet
不应出现在这儿定义,这将类的内部实现暴露了出去,自从属性可以自动合成后,这里就更应该清净了。- 内部使用的属性对象不要暴露在外,应该移动到类扩展中。
- 调用者对IBAction同样不需要关心,那么就不应该放在这儿。
合理分组子功能
- 将相同功能的一组属性或方法写在一起
使用这个类或者对其进行修改时,一般都是从功能上找,所以把同一功能模块的一组属性或方法写在一块
- 纯操作方法的子功能(无需向类添加变量)使用
Category
分块 - 在头文件中也可以使用
类扩展
将interface按功能分区
Category
里不能添加实例变量,但是类扩展可以,一般都在.m
中作为私有interface使用,同样在头文件里作为分区使用,如,ReactiveCocoa中的RACStream.h
避免头文件污染
首先,类实现内部.m文件中使用的其他interface应该在.m文件import,如果也写在header中就会造成对调用者的污染;当interface中出现其他Class
或protocol
时,可以使用前置声明@class XXX
, @protocol XXX
;当模块(一组类)内部间需要有一些定义(如常量、类型)而又不需要模块使用者知道时,使用一个内部头文件在模块中使用。
避免接口过度设计
考虑调用者的使用方便是很必要的,过火了反而增加了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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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face Sark : NSObject - (instancetype)init; - (instancetype)initWithName:(NSString *)name; - (instancetype)initWithName:(NSString *)name sex:(NSString *)sex; - (instancetype)initWithName:(NSString *)name sex:(NSString *)sex age:(NSInteger)age; - (instancetype)initWithName:(NSString *)name sex:(NSString *)sex age:(NSInteger)age friends:(NSArray *)friends; // 无数多个 // @end |
提供了一组这样的方法,调用者可能只能用到其中的一个,那这样倒不如只留一个接口。
避免单例的滥用
单例模式固然好用,但感觉有点过度,将接口设计成单例入口前需要考虑一下:
- 这个类表达的含义真的只能有一个实例么?(如UIApplication)还是只是为了好调用而已?
- 这个单例持有的内存一直存在
- 是否能用类方法代替?
- 这个单例对象是否能成为另一个单例对象的属性?如果是,应该作为属性
总结
@implementation
合成了Class,而非@interface
,@interface
是@protocol
的强类型升级版,它们和Category
都表示了相近的含义- 我们应该善于面向接口编程,划清边界,将类的实现隐藏在调用者所见之外,使主调和被调者之间保持
最少知识原则
@interface
本身就是最好的文档
References
http://en.m.wikipedia.org/wiki/Interface_(object-oriented_programming)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8%AD%E5%AD%90%E7%B1%BB%E5%9E%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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