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超前引用是指一个类型在定义之前就被用来定义变量和声明函数。
一般情况下,C/C++要求所有的类型必须在使用前被定义,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这种要求无法满足,例如,在类CMyView中保留了一个非模式对话框对象指针,该对象用于显示/修改一些信息。为了实现对话框"应用"按钮,把对话框做的修改立刻更新到view界面上,为此,需要在对话框类中需要保存view类的指针,这样定义关系就变成如下的代码:
#ifndef __MYVIEW_H__
#define __MYVIEW_H__
//这是view类的头函数
#include "MyDialog.h"
class CMyView::public CView
{
protected:
CMyDialog * pDlg;
//这里是其他定义
};
#endif
#ifndef __MYDIALOG_H__
#define __MYDIALOG_H__
//这是对话框类的定义
#include "MyView.h"
class CMyDialog::public CDialog
{
protected:
CMyView * pView;
//其他定义
};
#endif
从编译器角度看,编译MyDialog.CPP时,系统首先定义宏__MYDIALOG_H__,然后包含MyView.h,MyView.h中的#include "MyDialog.h"由于__MYDIALOG_H__已经定义,所以不再起作用。在CMyView类的声明中,CMyDialog* pDlg ;就会让编译器产生"CMyDialog"类型没有定义之类的错误,编译MyView.CPP文件出现的错误可以类似得到。
更一般的情况,类A和类B需要彼此互相引用,这样必然有一个类会先被定义,而另外一个类后被定义,这样在先被定义的类引用后被定义的类的时候,就导致了所谓的超前引用。
超前引用导致的错误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 使用类声明
在超前引用一个类之前,首先用一个特殊的语句说明该标识符是一个类名,即将被超前引用。其使用方法是:
a) 用class B; 声明即将超前引用的类名
b) 定义class A;
c) 定义class B;
d) 编制两个类的实现代码。
上述方法适用于所有代码在同一个文件中,一般情况下,类A和类B分别有自己的头文件和cpp文件,这种
方法需要演变成:
a) 分别定义A和B,并在cpp文件中实现之
b) 在两个头文件的开头分别用class B;和class A;声明对方
c) 在两个cpp文件中分别包含另外一个类的头文件
NOTE:这种方法切记不可使用类名来定义变量和函数的变量参数,只可用来定义引用或者指针。
2) 使用全局变量
由于全局变量可以避免超前引用,不用赘述。我的习惯是尽量少使用全局变量,比较混乱。
3) 使用基类指针。
这种方法是在引用超前引用类的地方一律用基类指针。而一般情况下,两个互相引用的类并不涉及其基类,因此不会造成
超前引用。以开始的例子说:在CMyDialog类中用CView*代替CMyView*,在CMyView类中用CDialog*代替CMyDialog*,这样必然
不会造成超前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