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桥启示录之七:生当痛快,死应干脆!
我在心内科康复到能够沿着病房走廊慢慢散步以后,见到了太多失去行动能力的老人躺在病床上的惨状。我并不想对此做详细的形容,但那全身插满管子,满脸呆滞、一丝儿活气也无的脸庞,还有失禁的大小便、背上大片的褥疮,还是让我忍不住去想,这么活着真的有意义吗?真的只能说是人还“活着”,还有一口气而已,别的一切根本谈不上。
尤其是临近五一假期,病区迎来一波入院潮,一批失能老人被紧急送来住院,方便家属外出度假,更是让我看到了他们平时给家属带来的不便,甚至是折磨。所以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其实只是人性的自然本能而已,没自己尝过滋味的都没有权利评价他人。
对于这些失能老人而言,其实决定他们生死的权利早就不在他们的手里,而是在家属的手里。那么家属选择花费大笔钱财,死拉活拽也要在生理上维持其生命,即使所有的维生措施都只是在给老人带来更多、更深的痛苦,又是为什么呢?
这方面巴金的例子可能更广为人知,下面引用某微信公众号的相关内容:
“著名作家巴金最后的6年时光,都是在医院度过的。这6年里,他以院为家,整天躺在床上,过上了有口难言的日子,默默承受着“语不能言”的悲哀。
因为气管切开和帕金森氏病的折磨,他不能自己进食而靠鼻饲。为了吸痰,插管长期插在鼻子里,嘴合不拢,下巴脱了臼。后来还做了气管切开,用呼吸机呼吸使呼吸道畅通。
巴金想放弃这种生不如死的治疗。可是他没有了选择的权利。周围的人对他说,每一个爱他的人都希望他活,巴金不得不强打精神表示再痛苦也要配合治疗。但巨大的痛苦使巴金多次提到安乐死,被拒绝后他还向家人发过火,说不尊重他。
巴金还不止一次地说:“我是为你们而活。”“长寿是对我的折磨。””
所以在我看来,这种坚持无效治疗的行为,对于家属而言当然不能完全排除情亲、爱情的作用,但我相信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做给外人看的,就好像盛大的葬礼从来都是办给活人看的,死人根本看不见。毕竟国人讲究的就是一个面子,内里如何先不论,至少对外是一定要维持忠孝仁义的人设。至于这种强加给老人的痛苦,反正他已经口不能言了,又能怎样?
所以在看多了这种事情以后,我自己总结的结论是:生当痛快,死应干脆!拖拖拉拉的搞个人财两空,其实对生者和死者都是一种伤害。
“生当痛快”好说,“死应干脆”其实与国内现行的法律不太符合,因为国内目前不认可安乐死。但至少我自己是打算乘着神智还清醒的时候立遗嘱了,必要的时候坚决主动放弃治疗,这个合法,但可能会被喷子喷而已。
我自己体面了一辈子,实在不想最后的时候搞得很不体面。如果别人不给我体面,那就只能自己给自己体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