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这几乎是每个企业对员工最基本的要求。但在工作中,有时即使是最简单的工作,还是有人一再出错。比如,某广告公司的员工就犯过这样的一个错误,在为客户制作的宣传广告中,将客户的联系电话中的一个数字弄错了。当他们把制作的宣传单交给客户时,客户由于时间紧,第二天就要在产品新闻发布会上使用它,因此没有详细审核就接收了。直到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在整理剩下的宣传单时,才发现关键的联系电话有错误,而这样的宣传单已发放了5000多份。
客户一怒之下,向广告公司要求巨额赔偿。由于错在己方,而且客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费用的确巨大。无奈之下,广告公司只好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了赔偿。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这件事情传开后,广告公司便在客户中失去了信誉,渐渐没有生意可做了,因为没有人再敢把自己的业务交给他们去做,害怕再出差错给自己造成麻烦和损失。
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把一家本来极有前途的广告公司打垮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广告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能细心点,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对,那么,这样的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也许有人会说:“第一次没做对不要紧的嘛,我可以做第二次,做第三次。”是的,第一次没做对时可以重新做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但是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会浪费精力,假如没有及时发现错误,就会像上文中的广告公司那样,给自己和他人都造成了损失。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是著名管理学家克劳士比“零缺陷”理论的精髓之一。有位记者在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进行采访,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悬挂在车间门口的条幅——“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由此可见,不仅仅是员工应树立“第一次做对”的观念,企业的经营者同样也应重视这个观念,无论是在做一件普通的工作,还是像经营一个企业这样的大事,都要抱着“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态度,惟有如此,才能尽量避免错误发生,才能尽量减少损失。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虽然企业如此要求自己的员工,但是,部分员工却错误地认为这个要求太苛刻,不近情理,因为“我们都是凡人,怎么可能不犯错误呢?”,有的员工甚至认为在工作中出现一点小错,是很正常的。比如,生产工人认为一个零件不合格,对公司并不能造成什么明显的损失,没有必要小题大做,因为规章制度中就允许合理的损耗。
但是,在很多成功的企业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比如,在麦当劳,炸鸡腿、鸡翅的时间是用秒来控制的。少一秒,鸡肉没熟透,多一秒,鸡肉会显老。也就是说,无论多一秒还是少一秒,都会影响鸡肉的口感。因此,每个麦当劳员工都必须一次做对,因为顾客还在服务台前等着呢。福特公司也如此要求员工。在整条流水生产线上,每一个零配件生产出来之后,马上就被送去组装,因为没有库存,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全线停产,所以必须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没有任何回旋或找借口的余地。
不过,管理者在要求员工“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时,自身也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在下达任务时,用词就要准确,切忌含糊、笼统,否则,模糊的语言就有可能造成员工错误地执行工作指令。
在一次工程抢险中,项目经理带领几个下属在紧张地工作着。这时,他急需一把螺丝刀,便对离自己最近的张敏喊道:“快,去拿一把螺丝刀来。”张敏飞奔而去。经理等了很久,张敏才气喘呼呼地跑了回来,他手里拿着一把小号的螺丝刀,“我认为你最需要的是这把,所以就拿来了。”
经理接过来一看,生气地说:“谁让你拿小号的,我要最大号的!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
张敏没有申辩,但显然地,他心里很不服气。项目经理这才意识到,自己让张敏去拿螺丝刀时,并没有告诉他自己需要多大号的。经理明白出现错误的根源在自己,因为他没有具体地说明自己需要什么样的螺丝刀。
于是,经理便缓和了语气,对张敏说:“我要的螺丝刀是工具箱内最大号的那个!”这次,张敏很快地就拿着经理要用的螺丝刀回来了。
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企业要想让员工达到一次把事情做对的标准,那么,只靠员工自身的努力还是不行的,同时还需要管理者的配合,例如给员工正确的工作指令;具体的、可量化的工作指标;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等等,这样再加上员工的努力,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才能成为现实。
好员工守则:
1、用“五星级”的标准要求自己。
只有高标准、严要求,才会在潜意识里就有“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愿望,并且能明白“一次做好”是必须的,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和折扣。当然,只提高认识还不够,关键是在做事时要细心、耐心、精心,当你用心去做每一件事时,做对的概率就会远远大于出错的概率。
2、正确理解上司的工作指令。
上司下达工作指令时,要认真聆听,如果上司说得较含糊,或自己没有弄明白,就一定要问清楚,然后再动手去做,这是避免出错的最佳方法。另外,如果觉得上司的指令不合理或自己有更好的方法,要及时与上司沟通,这样也能减少出错,切忌没明白工作指令,就急着动手去做,这样既浪费时间又耗损精力,而且费力不讨好。
客户一怒之下,向广告公司要求巨额赔偿。由于错在己方,而且客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费用的确巨大。无奈之下,广告公司只好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了赔偿。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这件事情传开后,广告公司便在客户中失去了信誉,渐渐没有生意可做了,因为没有人再敢把自己的业务交给他们去做,害怕再出差错给自己造成麻烦和损失。
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把一家本来极有前途的广告公司打垮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广告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能细心点,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对,那么,这样的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也许有人会说:“第一次没做对不要紧的嘛,我可以做第二次,做第三次。”是的,第一次没做对时可以重新做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但是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会浪费精力,假如没有及时发现错误,就会像上文中的广告公司那样,给自己和他人都造成了损失。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是著名管理学家克劳士比“零缺陷”理论的精髓之一。有位记者在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进行采访,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悬挂在车间门口的条幅——“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由此可见,不仅仅是员工应树立“第一次做对”的观念,企业的经营者同样也应重视这个观念,无论是在做一件普通的工作,还是像经营一个企业这样的大事,都要抱着“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态度,惟有如此,才能尽量避免错误发生,才能尽量减少损失。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虽然企业如此要求自己的员工,但是,部分员工却错误地认为这个要求太苛刻,不近情理,因为“我们都是凡人,怎么可能不犯错误呢?”,有的员工甚至认为在工作中出现一点小错,是很正常的。比如,生产工人认为一个零件不合格,对公司并不能造成什么明显的损失,没有必要小题大做,因为规章制度中就允许合理的损耗。
但是,在很多成功的企业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比如,在麦当劳,炸鸡腿、鸡翅的时间是用秒来控制的。少一秒,鸡肉没熟透,多一秒,鸡肉会显老。也就是说,无论多一秒还是少一秒,都会影响鸡肉的口感。因此,每个麦当劳员工都必须一次做对,因为顾客还在服务台前等着呢。福特公司也如此要求员工。在整条流水生产线上,每一个零配件生产出来之后,马上就被送去组装,因为没有库存,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全线停产,所以必须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没有任何回旋或找借口的余地。
不过,管理者在要求员工“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时,自身也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在下达任务时,用词就要准确,切忌含糊、笼统,否则,模糊的语言就有可能造成员工错误地执行工作指令。
在一次工程抢险中,项目经理带领几个下属在紧张地工作着。这时,他急需一把螺丝刀,便对离自己最近的张敏喊道:“快,去拿一把螺丝刀来。”张敏飞奔而去。经理等了很久,张敏才气喘呼呼地跑了回来,他手里拿着一把小号的螺丝刀,“我认为你最需要的是这把,所以就拿来了。”
经理接过来一看,生气地说:“谁让你拿小号的,我要最大号的!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
张敏没有申辩,但显然地,他心里很不服气。项目经理这才意识到,自己让张敏去拿螺丝刀时,并没有告诉他自己需要多大号的。经理明白出现错误的根源在自己,因为他没有具体地说明自己需要什么样的螺丝刀。
于是,经理便缓和了语气,对张敏说:“我要的螺丝刀是工具箱内最大号的那个!”这次,张敏很快地就拿着经理要用的螺丝刀回来了。
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企业要想让员工达到一次把事情做对的标准,那么,只靠员工自身的努力还是不行的,同时还需要管理者的配合,例如给员工正确的工作指令;具体的、可量化的工作指标;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等等,这样再加上员工的努力,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才能成为现实。
好员工守则:
1、用“五星级”的标准要求自己。
只有高标准、严要求,才会在潜意识里就有“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愿望,并且能明白“一次做好”是必须的,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和折扣。当然,只提高认识还不够,关键是在做事时要细心、耐心、精心,当你用心去做每一件事时,做对的概率就会远远大于出错的概率。
2、正确理解上司的工作指令。
上司下达工作指令时,要认真聆听,如果上司说得较含糊,或自己没有弄明白,就一定要问清楚,然后再动手去做,这是避免出错的最佳方法。另外,如果觉得上司的指令不合理或自己有更好的方法,要及时与上司沟通,这样也能减少出错,切忌没明白工作指令,就急着动手去做,这样既浪费时间又耗损精力,而且费力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