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l函数原型
大多数perl函数定义都是没有指定参数个数及类型的,所有传入的参数都保存在@_数组中,如果想指定参数个数及类型,那么就要使用函数原型了。看下面的例子
use strict ;
sub test($$){
my($var1,$var2) =@_ ;
print$var1,"\n" ;
print$var2,"\n" ;
}
test(1,2) ;
1 ;
上面的test函数就使用了函数原型,在函数定义时元括弧内加入参数定义,上面$$表示两个标量参数。这样就保证test值接受两个参数,且都是标量,所以下面的调用都可以
test(1,2) ;
test(1,"a") ;
test("a",1) ;
test("a","b") ;
但是下面这些调用却不可以,因为他们都违背了原型的定义
test(1,2,3) ;
test(1) ;
可是下面这样却可以,为啥为啥为啥捏?不是说好了标量么?为什么可以用数组呀?以我现在的水平还解释不了。
my@array= (1,2,3) ;
test(@array,@arr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