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一个伟大的工程师,只有和一个伟大的营销人员合作,才有可能被世人所铭记
乔布斯敬畏沃兹在技术设计方面的才华,沃兹则佩服乔布斯的商业能力,这样相得益彰
一个灵魂,永远孤独地航行在陌生的思想海洋。
能活在黎明时光是何等幸福/但风华正茂就是人在天堂
史蒂夫与许多电脑俱乐部进行交流,以掌握这一新兴产业的脉搏”,并且还引用了乔布斯的解释,“如果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需求、感受和动机,我们就可以作出正确的回应,生产出他们所需要的产品
乔布斯的父亲曾经教导过他,追求完美意味着:即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
他(马库拉)的观念与我也十分一致。他强调说,你永远不该怀着赚钱的目的去创办一家公司。你的目标应该是做出让你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创办一家生命力很强的公司。
马库拉把自己的原则写在了一页纸上,标题为“苹果营销哲学”,其中强调了三点。第一点是共鸣(empathy),就是紧密结合顾客的感受。“我们要比其他任何公司都更好地理解使用者的需求。”第二点是专注(focus)。“为了做好我们决定做的事情,我们必须拒绝所有不重要的机会。”第三点也是同样重要的一点原则,有一个让人困惑的措辞:灌输(impute)。这涉及人们是如何根据一家公司或一个产品传达的信号,来形成对它的判断。“人们确实会以貌取物,”他写道,“我们也许有最好的产品、最高的质量、最实用的软件等,如果我们用一种潦草马虎的方式来展示,顾客就会认为我们的产品也是潦草马虎的;如果我们以创新的、专业的方式展示产品,那么优质的形象也就被灌输到顾客的思想中了。”
在乔布斯的职业生涯中,他比任何一位商业领袖更加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他聚焦于一系列核心产品,一直十分关注——有时甚至过度关注——营销策略、产品形象乃至包装的细节。
他(吉斯·麦肯纳(Regis McKenna))有两项专长,一是把对他的客户进行独家专访的机会留给自己熟识的记者;二是策划令人难忘的广告方案,为诸如微芯片这样的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其中有为英特尔打造的一系列色彩绚烂的杂志广告,以疾驰的赛车和扑克筹码为主要元素,取代了以往枯燥的性能图表。
想象一下在海浪的最前端冲浪是什么感觉,一定很兴奋刺激吧;再想象一下在浪的末尾学狗刨游泳,一点儿意思都没有。来苹果吧,你可以吸引全世界的目光
预见未来最好的方式就是亲手创造未来”(The best way to predict the future is to invent it)以及“对待软件严肃认真的人,应该制造自己专属的硬件”(People who are serious about software should make their own hardware)。
‘好的艺术家抄袭创意,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概念与产物之间投射着一道影子。在创新的过程中,新颖的想法只是一部分,具体执行也同样重要。
我从来没有为钱担心过。我成长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所以我从没担心过会挨饿;我在雅达利公司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是个还不错的工程师,所以我知道自己肯定可以维持生计;我读大学和在印度的时候,自己选择了过苦日子,尽管后来我开始工作了,我还是过着十分简单的生活。我经历过贫穷,那种感觉很美好,因为我不用为钱担忧,后来我变得特别有钱了,还是不用为钱担心。
我看到苹果公司的一些人,大赚一笔后就觉得自己要过不同的生活。他们买下劳斯莱斯汽车和许多房子,每所房子都有管家,然后再雇一个人管理所有的管家。他们的妻子去做整形手术,把自己变得稀奇古怪。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这太疯狂了。我答应过自己,不会让钱毁了我的生活。
多年来,无论是在他的私人生活还是职业生涯中,他的核心圈子里聚集的都是真正的强者,而不是谄媚者。
我们的目标从来都不是打败竞争对手,也不是狠赚一笔,而是做出最好的产品,甚至比最好的还要好一点
“多年以来,我认识到,当你拥有真正优秀的人才时,你不必对他们太纵容,”乔布斯后来解释说,“你期待他们做出好成绩,你就能让他们做出好成绩。最初的Mac团队让我知道,最顶级的人才喜欢一起工作,而且他们是不能容忍平庸作品的。你到那个Mac团队里随便找个人问问。他们会告诉你,那些痛苦都是值得的。”
他(乔布斯)的设计理念是,造型优美,但不能华而不实,同时还要充满乐趣。他崇尚极简派的设计风格,这源自他作为一名佛教禅宗信徒对简单的热爱,同时他又竭力避免因过度简单而让产品显得冷冰冰的,要保留产品的趣味感。他对待设计充满热情、极其严肃,同时,也带有一点玩乐精神。
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追随潮流,它们自身就可以引领潮流
优秀的木匠不会用劣质木板去做柜子的背板,即使没人会看到。
漂亮的产品包装和展示也同样重要。人们会因为封面设计而评判一本书的优劣,也会凭借Mac的包装盒来判断它的好坏。
对于乔布斯来说,要让Mac在性能和外观上都给人惊艳的感觉,每一个细节都是至关重要的
乔布斯对招聘流程有着严格的控制,目的是招到具有创造力、绝顶聪明又略带叛逆的人才。
布斯虽然有很多让人讨厌的行为,但他也能给自己的队伍注入团队精神。在把别人贬得一文不值之后,他又能找到办法激励他们,让他们觉得成为Mac项目的一员是一项美妙的事情。
直到上市,产品才能算是完工。
过程就是奖励
深远地影响世界,是他们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乔布斯的另一条著名言论是“当海盗,不要当海军”。他想给自己的团队灌输叛逆精神,让他们像侠盗一样行事:既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又愿意去窃取别人的灵感。就像苏珊·卡雷说的:“他的意思是,我们的团队里要有一种叛逆的感觉,我们能快速行动,做成事情。”
投资店内营销,让顾客知道苹果公司的产品有丰富他们生活的潜力,从而吸引顾客
卡利说:“百事新一代”(Pepsi Generation)营销活动销售的不仅是一种产品,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乐观的人生态度,“我觉得苹果公司有机会创造‘苹果新一代’”。乔布斯热情地赞同了斯卡利的说法。另一方面,“百事挑战”宣传活动旨在聚焦产品,结合广告、活动和公关来造势。乔布斯说,发布一款新产品能引起举国沸腾,这正是他和里吉斯·麦肯纳希望苹果公司能做到的。
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呢,还是想抓住机会来改变世界?
乔布斯告诉斯卡利,“我们或许只有机会做几件真正伟大的事情,并把它们做好。我们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长时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感觉必须趁着自己年轻,多取得一些成就。”
创建新标准并非只作出一点不同的东西就够了,而是需要真正全新且能抓住人们想象力的东西。
乔布斯坚持认为:如果你想建设一个由一流队员组成的团队,就必须敢下狠手。这是他从Mac团队中总结出的重要管理经验。“这个道理很简单,团队扩张时,如果吸收了几名二流队员,他们就会招来更多二流队员,很快,你的团队里甚至还会出现三流队员。”他回忆道,“Mac的经验告诉我,一流队员只喜欢同一流队员合作,这就意味着你不能容忍二流队员。”
人生的头30年里,你培养习惯;在后30年,习惯塑造你。
你的想法会在自己的头脑中创建出模式,就像脚手架一样。大脑中的化学反应蚀刻出思维的模式。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会陷入这些模式,就像唱片上的针槽,并且再也出不来了。我会永远保持与苹果的关系。我希望这一生,能让自己的生命历程和苹果的命运彼此交错,就像编织一幅挂毯那样。可能我会离开苹果几年,但我终究是会回来的。而这就是我可能想要做的事情。关于我,应该谨记的关键一点就是,我仍然是个学生,我仍然在新兵训练营。
如果你想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富有创造性,像艺术家一样,就不能常常回顾过去。不管你做过什么,以前是怎么样,你都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并将一切抛诸脑后。
外界越是试图强化你的形象,你就越难继续做一名艺术家,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艺术家要说,“再见,我得走了,我要疯了,我要离开这里。”然后他们就离开了,在某处休隐。也许之后他们又会重新出现,变得有些不同。
在佛罗伦萨,乔布斯沉浸在当地的建筑和建筑材料的质地中。尤为难忘的是铺路石,它们都来自托斯卡纳小镇附近费伦佐拉的一家采石场Il Casone。这些石头有着沉静的蓝灰色,颜色饱满悦目。20年后,他决定,大部分大型苹果店的地面就要用来自Il Casone采石场的砂岩铺设。
一家伟大的公司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必须映射出自己的价值观。
乔布斯表示,回首过去,如果自己能了解得更多,就会更早地专注于动画,而不会费心去推动皮克斯的硬件和软件应用。但另一方面,如果乔布斯早就知道硬件和软件都不会赢利,那么他也不会接手皮克斯。“命运似乎诱骗我去做这件事,而这也许是为了把它做得更好。”
还在很小的年纪,莉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物质只把生活填满而不使之充实。
产品是有灵魂的,是为了一个使命才被生产出来的。如果物体也有情感,它的情感应该是基于它渴望实现自己的价值。
乔布斯雄心勃勃地想建立一家可以长盛不衰的公司,他问马库拉如何实现。长盛不衰的公司都知道如何重塑自我。惠普就是在不断这样做:它以生产小仪器起家,后来成为生产计算器的公司,再后来成为生产计算机的公司。“苹果在个人电脑领域被微软挤出了局。”马库拉说,“你必须重塑公司,做点儿其他东西,比如其他消费品或电子设备。你必须化蛹成蝶,完成彻底的蜕变。”乔布斯没多说什么,但是他同意这一观点。
乔布斯和克劳一致认为苹果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品牌之一——如果加上感情因素可能排进前五名——但是需要让大家意识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所以他们想要一个品牌形象宣传,而不是一系列突出产品的广告。其创意目的并不是赞美计算机可以做什么,而是赞美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在计算机的辅助下可以做什么。
苹果品牌代表的,是那些跳出固有模式进行思考的人,那些想用计算机帮助自己改变世界的人。”
一家妥善经营的公司能够大量催生创新,远胜于任何一个有创造性的个人。
乔布斯在产品评估过程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禁止使用PowerPoint。“我讨厌人们用幻灯片而不用脑子,”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每次遇到一个问题,他们就做幻灯片。我想让他们投入进去,当场拿出方案,而不是放一堆幻灯片。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人不需要PowerPoint。”
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得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烦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地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设计不仅是关于产品的外观,而且必须要反映出产品的精髓。
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不断地由外壳表达出来。
在这间伟大的屋子里,你可以看到所有我们正在研发的所有产品。史蒂夫一进来,就会坐在其中一张桌子前。举例来说,假如我们正在设计一款新的iPhone,他就会搬个凳子坐在那儿,把玩桌上不同的模型,用手去感受它们,评价哪一个才是他最喜欢的。然后,我俩再一起去看其他桌子上的产品,看看那些产品设计的情况。他能够把握公司的全局,包括iPhone、iPad、iMac和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我们正在考虑的产品。这可以让他看清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以及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他会问:“有意义吗?它是否会让我们快速成长?”或者类似的问题。他能够看出事物之间的联系,这对于一个大公司的管理者来说绝非易事。单凭桌上的模型,他就能看出公司在未来三年的发展。
我们的设计过程中,对话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当我们在桌旁把玩模型的时候,有些对话是反复进行的。他不喜欢看复杂的图纸。他需要亲眼见到并感受这些模型。他是对的。当我发现我们做出的模型只是一堆垃圾时,我惊讶极了,虽然它们从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角度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他喜欢来这里,因为这里安静而温馨。如果你是一个注重视觉感受的人,你一定会觉得这里是天堂。这里没有一本正经的设计评价,所以也没有各种烦琐的表决。我们会顺利地做出决定。正因为我们每天都保持沟通,而且从来也没有死气沉沉的汇报,所以我们也没有大的分歧。
要知道,人们会根据封面来评判一本书的好坏——同理,苹果产品漂亮的外部装饰和包装也能说明里面是个好产品。无论是iPod Mini还是MacBook Pro,苹果用户都很享受这种感觉:打开精致的盒子,看到里面放置着迷人的产品。“史蒂夫和我在包装上花了很多时间,”艾夫说,“我很享受打开包装的过程。一旦拆包被设计成一种仪式般的程序,产品也就变得特殊起来。包装就像一座剧场,它能够制造故事。”
在其他很多公司里,创意和杰出的设计常常会淹没在流程中。”他说,“如果不是史蒂夫在这里催促着我们,和我们一起工作,并且排除万难把我们的想法变成产品,我和我的团队想出来的点子肯定也早就灰飞烟灭了。”
当你畏惧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去触碰它。我就看到我妈妈不敢碰计算机。所以我想,如果它上面有个提手,就能使一种关系变为可能。它是易于接近的,是与生俱来的,它允许你去触摸它。它使你觉得它与众不同。
因为他坚信,苹果公司的一个巨大优势就是各类资源的整合,从设计、硬件、软件,直到内容。他希望公司的所有部门都能够并行合作。他把这称为“深度合作”(deep collaboration)和“并行工程”(concurrent engineering)。所以,一个产品的开发过程并不是像流水线一样先从工程到设计,再到营销,最后分销;相反,这些部门是同时进行工作的。“我们的方针就是开发高度整合的产品,这也意味着我们的生产过程也必须是通过整合和协作完成的。”乔布斯说。
如果苹果想要成功,那一定是通过创新取胜。但如果你无法把创新之处传达给顾客,你就无法通过创新取胜。
乔布斯认为苹果零售店应该开在繁华街区的购物中心里——那种区域客流大——无论租金有多贵。他说:“我们不能让顾客驱车10英里去看我们的产品,而是要在10步之内。”尤其是Windows用户,一定要给他们设好“埋伏”。“如果路过这里,他们会出于好奇心走进来。如果我们把店面做得足够吸引人,一旦我们有机会向他们展示我们的产品,我们就赢了。”
一家好的公司要学会“灌输”——它必须竭尽所能传递它的价值和重要性,从包装到营销。
乔布斯做了这样一个令约翰逊惊讶的开场白:“罗恩认为我们错了。他觉得我们不应该按照产品来划分区域,而是应该考虑到顾客的活动。”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你们知道,他是对的。”他说他们将重新设计布局,即使这样会把首次亮相的时间从原定的1月份再拖延三四个月。“我们只能一次成功。”
每家零售店的销量每隔4分钟就会由埃利森的软件汇总成电子表格,快速地生成关于如何整合制造、供应和销售渠道的信息。
一家创新型的公司不仅仅要做到推陈出新,而且还要在落后时知道如何迎头追上。
苹果公司创立之初,我就意识到,我们的成功是来自知识产权。如果人们可以任意复制或偷取我们的软件,我们早就破产了。如果知识产权不受到保护,我们也没有动力再去制作新软件或设计新产品了。如果没有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很多创意公司就会消失,或者根本不会出现。其实说到底,道理很简单:偷窃是不道德的。这样做会伤害其他人,也有损自己的名誉。
乔布斯表示,回首过去,如果自己能了解得更多,就会更早地专注于动画,而不会费心去推动皮克斯的硬件和软件应用。但另一方面,如果乔布斯早就知道硬件和软件都不会赢利,那么他也不会接手皮克斯。“命运似乎诱骗我去做这件事,而这也许是为了把它做得更好。”
还在很小的年纪,莉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物质只把生活填满而不使之充实。
产品是有灵魂的,是为了一个使命才被生产出来的。如果物体也有情感,它的情感应该是基于它渴望实现自己的价值。
乔布斯雄心勃勃地想建立一家可以长盛不衰的公司,他问马库拉如何实现。长盛不衰的公司都知道如何重塑自我。惠普就是在不断这样做:它以生产小仪器起家,后来成为生产计算器的公司,再后来成为生产计算机的公司。“苹果在个人电脑领域被微软挤出了局。”马库拉说,“你必须重塑公司,做点儿其他东西,比如其他消费品或电子设备。你必须化蛹成蝶,完成彻底的蜕变。”乔布斯没多说什么,但是他同意这一观点。
乔布斯和克劳一致认为苹果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品牌之一——如果加上感情因素可能排进前五名——但是需要让大家意识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所以他们想要一个品牌形象宣传,而不是一系列突出产品的广告。其创意目的并不是赞美计算机可以做什么,而是赞美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在计算机的辅助下可以做什么。
苹果品牌代表的,是那些跳出固有模式进行思考的人,那些想用计算机帮助自己改变世界的人。”
一家妥善经营的公司能够大量催生创新,远胜于任何一个有创造性的个人。
乔布斯在产品评估过程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禁止使用PowerPoint。“我讨厌人们用幻灯片而不用脑子,”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每次遇到一个问题,他们就做幻灯片。我想让他们投入进去,当场拿出方案,而不是放一堆幻灯片。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人不需要PowerPoint。”
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得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烦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地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设计不仅是关于产品的外观,而且必须要反映出产品的精髓。
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不断地由外壳表达出来。
在这间伟大的屋子里,你可以看到所有我们正在研发的所有产品。史蒂夫一进来,就会坐在其中一张桌子前。举例来说,假如我们正在设计一款新的iPhone,他就会搬个凳子坐在那儿,把玩桌上不同的模型,用手去感受它们,评价哪一个才是他最喜欢的。然后,我俩再一起去看其他桌子上的产品,看看那些产品设计的情况。他能够把握公司的全局,包括iPhone、iPad、iMac和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我们正在考虑的产品。这可以让他看清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以及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他会问:“有意义吗?它是否会让我们快速成长?”或者类似的问题。他能够看出事物之间的联系,这对于一个大公司的管理者来说绝非易事。单凭桌上的模型,他就能看出公司在未来三年的发展。
我们的设计过程中,对话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当我们在桌旁把玩模型的时候,有些对话是反复进行的。他不喜欢看复杂的图纸。他需要亲眼见到并感受这些模型。他是对的。当我发现我们做出的模型只是一堆垃圾时,我惊讶极了,虽然它们从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角度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他喜欢来这里,因为这里安静而温馨。如果你是一个注重视觉感受的人,你一定会觉得这里是天堂。这里没有一本正经的设计评价,所以也没有各种烦琐的表决。我们会顺利地做出决定。正因为我们每天都保持沟通,而且从来也没有死气沉沉的汇报,所以我们也没有大的分歧。
要知道,人们会根据封面来评判一本书的好坏——同理,苹果产品漂亮的外部装饰和包装也能说明里面是个好产品。无论是iPod Mini还是MacBook Pro,苹果用户都很享受这种感觉:打开精致的盒子,看到里面放置着迷人的产品。“史蒂夫和我在包装上花了很多时间,”艾夫说,“我很享受打开包装的过程。一旦拆包被设计成一种仪式般的程序,产品也就变得特殊起来。包装就像一座剧场,它能够制造故事。”
在其他很多公司里,创意和杰出的设计常常会淹没在流程中。”他说,“如果不是史蒂夫在这里催促着我们,和我们一起工作,并且排除万难把我们的想法变成产品,我和我的团队想出来的点子肯定也早就灰飞烟灭了。”
当你畏惧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去触碰它。我就看到我妈妈不敢碰计算机。所以我想,如果它上面有个提手,就能使一种关系变为可能。它是易于接近的,是与生俱来的,它允许你去触摸它。它使你觉得它与众不同。
因为他坚信,苹果公司的一个巨大优势就是各类资源的整合,从设计、硬件、软件,直到内容。他希望公司的所有部门都能够并行合作。他把这称为“深度合作”(deep collaboration)和“并行工程”(concurrent engineering)。所以,一个产品的开发过程并不是像流水线一样先从工程到设计,再到营销,最后分销;相反,这些部门是同时进行工作的。“我们的方针就是开发高度整合的产品,这也意味着我们的生产过程也必须是通过整合和协作完成的。”乔布斯说。
如果苹果想要成功,那一定是通过创新取胜。但如果你无法把创新之处传达给顾客,你就无法通过创新取胜。
乔布斯认为苹果零售店应该开在繁华街区的购物中心里——那种区域客流大——无论租金有多贵。他说:“我们不能让顾客驱车10英里去看我们的产品,而是要在10步之内。”尤其是Windows用户,一定要给他们设好“埋伏”。“如果路过这里,他们会出于好奇心走进来。如果我们把店面做得足够吸引人,一旦我们有机会向他们展示我们的产品,我们就赢了。”
一家好的公司要学会“灌输”——它必须竭尽所能传递它的价值和重要性,从包装到营销。
乔布斯做了这样一个令约翰逊惊讶的开场白:“罗恩认为我们错了。他觉得我们不应该按照产品来划分区域,而是应该考虑到顾客的活动。”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你们知道,他是对的。”他说他们将重新设计布局,即使这样会把首次亮相的时间从原定的1月份再拖延三四个月。“我们只能一次成功。”
每家零售店的销量每隔4分钟就会由埃利森的软件汇总成电子表格,快速地生成关于如何整合制造、供应和销售渠道的信息。
一家创新型的公司不仅仅要做到推陈出新,而且还要在落后时知道如何迎头追上。
苹果公司创立之初,我就意识到,我们的成功是来自知识产权。如果人们可以任意复制或偷取我们的软件,我们早就破产了。如果知识产权不受到保护,我们也没有动力再去制作新软件或设计新产品了。如果没有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很多创意公司就会消失,或者根本不会出现。其实说到底,道理很简单:偷窃是不道德的。这样做会伤害其他人,也有损自己的名誉。
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乔布斯没有把苹果公司分割成多个自主的分支,他紧密地控制着他所有的团队,并促使他们作为一个团结而灵活的整体一起工作,全公司只有一条“损益底线”。蒂姆·库克说:“我们没有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部,全公司统一核算。”
乔布斯的一个商业原则就是:永远不要害怕内部相残。他说:“与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
领导者的性格奠定了整个公司的风格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种差别很微妙,但它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过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创新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在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他们同时也是精通科学的人。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钱让我们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那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过去,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公司成为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英特尔。我觉得,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曾有过起起伏伏,但如今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指出微软的不足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这就是他的目标,那么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我欣赏他,欣赏他创建的公司,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在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在推动销售、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将其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费力气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而这正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只有做到这一点你才能真正有所贡献,才能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赚了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苛刻,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证明通常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跟我说,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但那可以说是我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我在别人面前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天啊,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敬语,满嘴华丽委婉的词汇,但是我对此不太在行,因为我是来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不过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一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很不好受。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1965年在民谣中融入电子音乐元素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 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觉得,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能够得益于前人取得的成就而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贡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历史的长河中再添一笔。我们只能用这种大多数人都掌握的方式去表达——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历史长河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种差别很微妙,但它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过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创新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在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他们同时也是精通科学的人。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钱让我们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那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过去,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公司成为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英特尔。我觉得,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曾有过起起伏伏,但如今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指出微软的不足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这就是他的目标,那么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我欣赏他,欣赏他创建的公司,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在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在推动销售、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将其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费力气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而这正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只有做到这一点你才能真正有所贡献,才能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赚了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苛刻,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证明通常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跟我说,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但那可以说是我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我在别人面前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天啊,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敬语,满嘴华丽委婉的词汇,但是我对此不太在行,因为我是来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不过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一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很不好受。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1965年在民谣中融入电子音乐元素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 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觉得,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能够得益于前人取得的成就而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贡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历史的长河中再添一笔。我们只能用这种大多数人都掌握的方式去表达——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历史长河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