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Nib文件

iPhone应用得的视图叫做nib,而扩展名则是.xib。这是一个xml文档,用Interface Builder生成xml描述,然后内建在应用中得Cocoa Touch框架用这个.xib文件中得描述在视图中创建实际的Cocoa Touch对象。

引用《Cocoa Programming for Mac OSX》一书的说法,Interface Builder 把窗口、菜单栏以及窗口上的各种控件的对象都“冻结”在了一个 NIB文档里面了;程序运行时,这些对象将会“苏醒”。

在终端下我们可以看到,NIB 其实是一个目录。它里面有两个也是后缀为 NIB 的文件:designable.nib 和 keyedobjects.nib。前者是一个 XML 文档,而后者则是一个二进制文件。Interface Builder 3 之后,引入了新的文档格式:XIB。它是单一的 XML 文档,也就是一个纯文本文件。纯文本文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嗯,就是便于源代码版本管理。现在最新版本的 Xcode 在创建项目时,已经默认使用 XIB 格式的文档了。

Nib文件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资源文件,它用于保存iPhone OS或Mac OS X应用程序的用户接口。Nib文件是Interface Builder文档。通常您会使用Interface Builder设计应用程序的可视部分-例如窗口或视图。有些时候,您可能也用它来配置一些不可视的对象,例如控制器对象(用于管理窗口和视图)。实际上,所有这些操作都是在编辑一份Interface Builder文档,即在创建一份对象图。保存文件的时候,就是将该对象图进行归档,加载文件的时候,就是将对象图进行解档。

Nib文件—也就是对象图-可以包含占位对象,这种对象用于指涉存在于文档之外的对象。这些对象虽然不在文档中,但却可能含有文档内对象的引用,或者被文档内的对象引用。文件拥有者就是一种特殊的占位对象。

在程序运行的时候,您可以使用 loadNibNamed:owner:(或者此方法变种)加载Nib文件。在Nib文件中,文件拥有者是个占位对象,它表示您通过owner参数传给此方法的对象。加载Nib文件的时候,所有在Interface Builder中建立的关联(文件拥有者和其他对象之间的关联)都能够在运行时重新建立起来。

nib文件是一种数据文件,用于存储可在应用程序需要时使用的一些“冻结”的对象。大多数情况下,应用程序使用nib文件来存储构成用户界面的窗口和视图。当您将nib文件载入应用程序时,nib装载代码会将文件中的内容转化为应用程序可以操作的真正对象。通过这个机制,nib文件省去了用代码创建那些对象的工作。

 

Interface Builder是一个可视化的设计环境,您可以用它来创建nib文件。您可以将标准对象(比如UIKit框架中提供的窗口和视图)和Xcode工程中的定制对象放到nib文件中。在Interface Builder中创建视图层次相当简单,只需要对视图对象进行简单拖拽就可以了。您也可以通过查看器窗口来配置每个对象的属性,以及通过创建对象间的连接来定义它们在运行时的关系。您所做的改变最终都会作为nib文件的一部分存储到磁盘上。

在运行时,当您需要nib文件中包含的对象时,就将nib文件装载到程序中。典型情况下,装载nib文件的时机是当用户界面发生变化和需要在屏幕上显示某些新视图的时候。如果您的应用程序使用视图控制器,则视图控制器会自动处理nib文件的装载过程,当然,您也可以通过类的方法自行装载。

 

 主Nib文件

初始化的另一个任务是装载应用程序的主nib文件。如果应用程序的信息属性列表(Info.plist)文件中含有NSMainNibFile键,则作为初始化过程的一个部分,UIApplication对象会装载该键指定的nib文件。主nib文件是唯一一个自动装载的nib文件,其它的nib文件可以在稍后根据需要进行装载。

Nib文件是基于磁盘的资源文件,用于存储一或多个对象的快照。iPhone应用程序的主nib文件通常包含一个窗口对象和一个应用程序委托对象,还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管理窗口的其它重要对象。装载一个nib文件会使该文件中的对象被重新构造,从而将每个对象的磁盘表示转化为应用程序可以操作的内存对象。从nib文件中装载的对象和通过编程方式创建的对象之间没有区别。然而,对于用户界面而言,以图形的方式(使用Interface Builder程序)创建与用户界面相关联的对象并将它们存储在nib文件中通常比以编程的方式进行创建更加方便。

 

Via:http://blog.csdn.net/henry_sea/article/details/6708553

posted @ 2012-08-13 21:24  小虎那些事儿  阅读(154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