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规范
1. 对象规范
1.1. PO
- persistant object持久对象
- 最形象的理解就是一个PO就是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
- 好处是可以把一条记录作为一个对象处理,可以方便的转为其它对象。
1.2. BO
- business object业务对象
- 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
1.3. VO
- ViewObject表现层对象
- 主要对应界面显示的数据对象。对于一个WEB页面,或者SWT、SWING的一个界面,用一个VO对象对应整个界面的值。
1.4. DTO
- 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
- 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
- 比如我们一张表有100个字段,那么对应的PO就有100个属性。但是我们界面上只要显示10个字段,客户端用WEB service来获取数据,没有必要把整个PO对象传递到客户端,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只有这10个属性的DTO来传递结果到客户端,这样也不会暴露服务端表结构.到达客户端以后,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显示,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VO
1.5. POJO
-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简单java对象
- 一个POJO持久化以后就是PO
- 直接用它传递、传递过程中就是DTO
- 直接用来对应表示层就是VO
1.6. DAO
- data access object数据访问对象
- 主要用来封装对数据库的访问。通过它可以把POJO持久化为PO,用PO组装出来VO、D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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