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标签的href与onclick中使用js的区别
href与onclick中javascript的区别一般没用到都没注意,但出错时才有些郁闷,看文本章解释如下:
以前一直很随意,后来看.net里的linkbutton似乎是用在<a href="javascript:fun();"...>的形式,
今天用这种方式就遇到一些问题,摘网友的文章和我的结论放在下面:
- 链接的
onclick
事件被先执行,其次是href
属性下的动作(页面跳转,或 javascript 伪链接); - 假设链接中同时存在
href
与onclick
,如果想让href
属性下的动作不执行,onclick
必须得到一个false
的返回值。不信,你可以将goGoogle
函数中的return false
注释掉; - 如果页面过长有滚动条,且希望通过链接的
onclick
事件执行操作。应将它的href
属性设为javascript:void(0);
,而不要是#
,这可以防止不必要的页面跳动; - 如果在链接的
href
属性中调用一个有返回值的函数,当前页面的内容将被此函数的返回值代替; - 在按住Shift键的情况下会有所区别。
- 今天我遇到的问题,在IE6.0里以href的形式访问不到parentNode。
- 尽量不要用javascript:协议做为A的href属性,这样不仅会导致不必要的触发window.onbeforeunload事件,在IE里面更会使gif动画图片停止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