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监测与评价》——产品能耗的节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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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能耗的概念及能耗定额
能耗是能源消耗量的简称。它只反映规定的耗能体系,如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企业能源消耗水平,一般情况下它主要只与企业的生产规模及其工艺构成有关。
能耗分为两类:一类称为单项能耗,是指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某种能源的数量;另一类称作综合能耗,是指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综合折算后的效率,它是在单项能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国家计划统计或对企业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和考核。
综合能耗是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热力、电力、石油制品、焦炭等)和耗能工质(如氧气、氮气、压缩空气、水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综合能耗计算时用规定的统一单位“标准煤”(简称“标煤”),把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分别折算到一次能源,赋予其可求和性,使得综合能耗指标能够集中地反映企业能源消耗的全面情况和总体概念。
能耗的概念只反映能源的消耗水平,不能反映能源的利用效果,只有把能耗与其生产的效果——产出产品的产量或产值结合起来才能说明能源利用的效果。这里引入产品单位产量或产值能耗的概念,其含义即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创造单位净产值(价值量)所消耗的能源量。对应于单项能源能耗和综合能耗,产品能耗分为:产品单位产值单项能耗、产品单位产量单项能耗和产品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和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它们的计算如下:
说明:
(1)产品产量是指合格的最终产品量和中间产品量;对某些以工作量或原材料加工量为考核能耗对象的企业,产品产量用工作量或原材料加工量代替。
(2)产品产量可用实物量计算,或用基准量、折算量和折纯量计算,具体取值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进行。
(3)对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应分别按其实际能耗计算;如无法分开,或折算成标准产品统一计算,或按产量分摊。
(4)产品产值应为净产值(价值量),如果采用总产值,则应加以注明,必须注意,产值计算的价格应采用国家规定的不变价格。
(5)产品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详见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是为在同行业中实现同类产品能耗可比,对影响产品能耗的各种因素,用折算成标准产品、能耗统计计算的办法等加以考虑所计算出来的产品单位综合能耗。
产品能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的条件下,生产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所规定的消耗能源数量。产品能耗定额应具有先进性和合理性。不同产品的能耗定额不同。同种产品的能耗定额理应相同,但由于企业的生产技术、经济条件、组织条件不同,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执行同一能耗定额标准。大致情况相同的企业产品,应执行同一能耗定额。条件差异很大的企业产品能耗定额,应根据上级定额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但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逐步实现国家规定的同一产品能耗定额标准。国家、地区、部门和企业所制订的产品能耗定额,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以便于贯彻执行。但也要根据情况的变化,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及时进行适当的修改。产品能耗定额是制定节能计划的依据,也是能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先进合理的产品能耗定额,能取得更好的节能效果。
二、产品能耗的监测和评价
产品能耗是能源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是能源管理的核心,它直接反映企业、行业能源利用效果。因此,必须采用切合实际、合理的方法对产品能耗进行监测。这里主要采用观场技术测试法、生产统计法、能耗审计法对产品能耗进行监测。
(一)现场技术测试法
现场技术测试法多用于单炉单机单台设备的产品能耗的测试,它是在耗能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通过能量平衡测试找到最佳工作范围及其相应的“技术定额”值。对于新设计的、现场组装的非标准设备尤其要进行测试,以校验设计的正确性。对于由装备制造厂提供的能耗指标(即产品技术标准规定指标),可视为在装备厂规定的工艺条件、负荷范围内使用的“技术单耗”。但是,由于制造质量和现场安装质量对技术单耗指标影响较大,因此,应该把在规定的工况条件下进行的测试结果,作为耗能设备技术单耗的依据。
(二)生产统计法
生产统计法是通过耗能单位的台账、生产报表数据的统计分析计算产品能耗。它多用于企业产品能耗和行业产品能耗两类的监测。
1.企业产品能耗
单位产品(工作量)综合能耗的监测是对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所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和分摊给产品的辅助生产、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各种能源总和的数量进行监测,计算公式为
全厂生产能耗(Rg),包括生产、辅助、附属各系统的消耗的能源及亏损,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1)从投料到制成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直接用于该产品的能源物质、燃料、动力(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2)分摊于该产品的辅助生产(如机修、锅炉、空调等)和附属生产系统(如厂房、仓库和办公室照明、取暖等)消耗的能源。
(3)分摊该产品的线路、变压器损失和保管、运输等损耗的能源。
(4)次品和废品所消耗的能源。
(5)外购的载能工质(如外购水等)。
(6)各种能源的放空损失等。
单位产品(工作量)单项能耗的监测是对企业生产某种单位产品规定消耗的某种能源(如汽油、柴油、电力、燃料油、天然气等)数量的监测,一般以实物量表示。
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单项能耗可分为全厂产品单耗和基本生产产品单耗。全厂产品单耗是指考核期企业生产总能耗与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基本生产产品单耗是指在同行业中扣除不可比因素(如地域差别、温差等)的可比能耗,实际上是同类产品在基本条件相同情况下的单位产品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