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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 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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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模式(面向对象)有七大原则,分别是:

  1.开放-封闭原则

    通俗:对扩展开发,对修改关闭

  2.单一职责原则

    通俗:一个类只做一件事

  3.依赖倒转原则

    通俗:类似IOC,采用接口编程

  4.迪米特法则(也称为最小知识原则)

    通俗:高内聚,低耦合

  5.接口隔离原则

    通俗:细节接口

  6.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通俗:避免使用继承

  7.里氏代换原则

    通俗:子类不能去修改父类的功能 

 

开放-封闭原则具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他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终极目标。其他几条则可以看做是开放-封闭原则的实现方法。设计模式就是实现了这些原则,从而达到了代码复用,增加可维护性的目的。

一.开放-封闭原则

  概念: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模块应该尽量在不修改原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在软件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代码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当软件需求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代码来实现变化。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的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的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注意事项:

  1.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约束扩展,对扩展进行边界限定,不允许出现在接口或抽象类中不存在的public方法。

  2.参数类型、引用对象尽量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而不是实现类

  3.抽象层尽量保持稳定,一旦确定不允许修改。

二.单一职责原则

  概念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当我们在做编程的时候,很自然的回个一个类加上各种各样的功能。这样意味着,无论任何需求要来,你都需要更改这个类,这样其实是很糟糕的,维护麻烦,复用不可能,也缺乏灵活性。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起来,一个职责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到很多意想不到的破坏。

三.依赖倒转原则

  概念:依赖倒转原则是程序要依赖于抽象接口,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简单的来说就是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不要对实现进行编程,这样就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的耦合。

  有时候为了代码复用,一般会把常用的代码写成函数或类库。这样开发新项目的时候直接用就行了。比如做项目的时候大多要访问数据库,所以我们把访问数据库的代码写成了函数。每次做项目去调用这些函数。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要做新项目的时候,发现业务逻辑高层模块都是一样的,但客户却希望使用不同的数据库或存储方式,这时就出现了麻烦。我们希望能再次利用这些高层模块,但是高层模块都是与低层的访问数据库绑定在一起,没办法复用这些高层的模块。所以不管是高层模块和底层模块都应该依赖于抽象,具体一点就是接口或者抽象类,只要接口是稳定的,那么任何一个更改都不用担心。

  注意事项: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结节。细节应依赖于抽象。

四.迪米特法则(也称为最小知识原则)

  概念: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的少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软件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迪米特法则的初衷在于降低类之间的耦合。由于每个类尽量减少对其他类的依赖,因此,很容易使得系统的功能模块功能独立,相互之间不存在(或很少有)依赖关系。迪米特法则不希望类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如果有真的需要建立联系的,也希望能通过他的友元类来转达。因此,应用迪米特法则有可能造成一个后果就是:系统中存在大量的中介类,这些类之所以存在完全是为了传递类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系统的复杂度。

五.接口隔离原则

  概念: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他不需要的接口,类间的依赖关系应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接口隔离原则的核心定义,不出现臃肿的接口,但是“小”是有限度的,首先就是不能违反单一职责原则。

六.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概念:合成/聚合复用原则经常又叫做合成复用原则,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他的设计原则是: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七.里氏代换原则

  概念:里氏代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即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里氏代换原则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时,基类才能被真正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积累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在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当满足继承的时候,父类肯定存在非私有的成员,子类肯定是得到了父类的这些非私有成员(假设,父类的成员全部是私有的,那么子类没办法从父类继承任何成员,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额概念了)。既然子类继承了父类的这些非私有成员,那么父类对象也就可以在子类对象中调用这些非私有成员。所以,子类对象可以替换父类对象的位置。

  在里氏带环原则下,当需求有变化时,只需继承,而别的东西不会改变。由于里氏代换原则才使得开放封闭称为可能。这样使得子类在父类无需修改就可以扩展。

posted on 2018-04-15 15:50  白露~  阅读(45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