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3.3 Liskov替换原则 Barbara Liskov于1988年提出了著名的替换原则:"如果对于类型S的每个对象O1存在类型T的对象O2,那么对于所有定义了T的程序P来说,当用O1替换 O2并且S是T的子类型时,P的行为不会改变。"通俗地讲,就是子类型能够完全替换父类型,而不会让调用父类型的客户程序从行为上有任何改变。 Liskov替换原则 基于这样的一个事实,那就是客户程序在调用某一个类时,实际上是对该类的整个继承体系设定了一个契约,继承体系中的所有类必须遵循这一契约,即前置条件和 后置条件必须保持一致 。这就超越了继承中子类与父类之间形成的is-a关系,为对象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2-11-06 19:51 chunchill 阅读(8419) 评论(0) 推荐(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