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3)

继承
提高代码复用性
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有了这个关系,才有了多态的特性。
注意:千万不要为了获取其他类的功能,简化代码而继承。
必须是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才可以继承。
class C
{
    void demo1(){}
}
class A extends C
{
    //void demo1(){}
    void demo2(){}
}
class B extends C
{
    //void demo1(){}
    void demo3(){}
}

Java语言中: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功能,
当功能内容不同时,子类对象不确定要运行哪一个。
但是java保留这种机制。并用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示。多实现。
 
java支持多层继承。也就是一个继承体系
如何使用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功能呢?
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体系父类的描述,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共性功能。
通过了解共性功能,就可以知道该体系的基本功能。
那么这个体系已经可以基本使用了。
那么在具体调用时,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为什么呢?
一是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
二是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
 
子父类出现后,类成员的特点:

类中成员:
1,变量。
2,函数。
3,构造函数。

1,变量
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
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this
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

super的使用和this的使用几乎一致。
this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的是父类对象的引用。

2,子父类中的函数。
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
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
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

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重写(覆盖)

当子类继承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
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但是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
这时,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殊,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覆盖:
1,子类覆盖父类,必须保证子类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才可以覆盖,否则编译失败。
2,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记住大家:
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
重写: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
 
3,子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
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 super();
super():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

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
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

注意: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结论:
子类的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因为子类每一个构造函数内的第一行都有一句隐式super();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必须手动通过super语句形式来指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当然: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
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posted @ 2014-06-24 15:59  shihuai355  阅读(17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