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1-1-计价特征

知识图谱

特征 场景 结果
对于计价:单件性 把1个工程看成1个整体(大统一思维) 每个工程得单独计算造价
对于计价:多次性 整个工程阶段参与造价管理(反复科学论证观) 至少6次造价
对于计价:组合性 考组合过程以及组合顺序 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对于计价方法:多样性 计价精度以及不同阶段方法的选择 方法主要分为:估算和其他
对于计价依据:复杂性 分了7类 人材机单价、指数、定额、以及政府发文等

这玩意说的很玄乎,其实是copy to china的产物。

组合性:各个概念的由来。

  • 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1.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概念是怎么来的。这里其实很多书都没告诉你,这里的“单位”是一个组合词,有其明确的定义,但“单项”不是,他是一个量词“单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计数单位,所以在命名这个东西的时候,我估计当时老哥也是多喝了伏特加。既然是这样,我们在词义上就是不能分开单位,但能分开单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定义: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单位工程就像是数学里面的1,2,3,4来构建整个造价管理体系的。就像数学一样,之上他有百十千,造价就有单项、有总项。之下数学有小数、分数等,造价就有分部分项。但为什么用单位工程,因为单位工程经常在纠纷中常用。
到这里,我想告诉你一个概念:单位工程是作为整个工程法律底线判断的基本,为什么接下来会解释,因为你扯皮的最低界限就是单位工程。
2. 《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不允许将某一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发给不同的承包人。这就就决定了,在我国政策下交易中的最低单位是单位工程,纠纷的最基本的都在单位工程上。就是这一个条款决定了整个市场的宏观规则和逻辑。

按照其实课本的说法,其实分部分项这个倒是好理解,就是分部再一次切分项出来而已,本质上只是形象了描述的造价人员的工作流程而已,而项目总造价,你不妨理解成总项目造价更合理。

多次性:

说白了就是无法一次用科技准确测定,现阶段科学做法就是重复的多次计算。确认精度而已,后续可能会因为科技技术发展而减少。
工程多次计价示意图

竣工结算是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因为竣工结算付款书一旦确认,就有一个支付期限,所以忽悠业主签这个很重要,签了这个承包方的主动权就有了。

建设工程示范合同: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osted @ 2023-02-10 18:04  SheZQ  阅读(6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