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限制天价片酬”
2019年2月22日,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三家视频网站即日起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针对天价片酬发布了《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
我觉得,直接的限制其实起不到任何作用。限制了顶端的明星片酬,限制不住中层的片酬,一部影视剧的成本不是由一两个明星的片酬决定的。限酬令只会催生顶端明星通过其他渠道变现,例如收益分成。高片酬能让一个演员在得到足够酬劳后,更尽心尽力的打造影视,至少尽心尽力的人该得到足够的回报。演员吴京在拍摄战狼2前,自费在军队中训练18个月,这付出理应在片酬中得到体现。
影视剧总归是一个买卖的市场,完全交由市场来决定也是可行的。例如《如懿传》,即使给单个演员1亿的片酬,可最终有15亿的回报,降低了演员的片酬后,这些利润最终会到谁手上?影视剧在片酬占比过高、质量不佳,造成会资本亏损,投资方还会继续这么做?最终市场会调节成本与质量的一个平衡。高质量、大制作的优秀作评,演员花费较长的时间和精力打磨细节,最终演员和资本双赢的局面,为啥不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