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泛型,就是允许在定义类,接口,方法时使用类型形参,这个类型形参(或叫泛型)将在声明变量,创建对象,调用方法时动态地指定(也就是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也可称为类型实参).Java5改写了集合框架中的全部接口和类,为这些接口和类增加了泛型支持从而可以在声明集合变量,创建集合对象时传入类型实参,就是Li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13 00:25 zhou_shadow 阅读(315)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一泛型的由来 Java集合有个缺点,把一个对象"丢进"集合里之后,集合就会"忘记"这个对象的数据类型,当再次取出该对象时候,该对象的编译类型就变成了Object类型(其运行时类型没变) Java集合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设计者不知道我们使用集合会保存些什么类型的对象,故设计成能保存任何类型.带来了很好的通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12 23:55 zhou_shadow 阅读(195)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抽象类是从多个类中抽象出来的模板,如果将这种抽象进行得更加彻底,则可以提炼出一种更加特殊的"抽象类"-接口(interface),Java9对接口进行了改进,允许在接口中定义默认方法和类方法,默认方法和类方法都可以提供方法实现,Java9为接口增加了一种私有方法,私有方法也可提供方法实现 接口是从多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11 00:32 zhou_shadow 阅读(686)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类的对象是有限而且固定的,比如季节类,它只有4个对象;再比如行星类,目前只有8个对象,这些实例有限而且固定的类,在Java中被称为枚举类 JDK1.5新增了一个enum关键字,(它与class,interface关键字的地位相同),用以定义枚举类,枚举类是一种特殊的类,它一样可以有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09 23:28 zhou_shadow 阅读(379)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符来定义,有抽象方法的类只能被定义成抽象类,抽象类里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规则如下 1.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要用abstract来修饰,抽象方法里可以没有方法体. 2.抽象类不能实例化,无法使用new关键字来调用构造器创建抽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09 23:08 zhou_shadow 阅读(176)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不可变类的实例状态不可改变,可以很方便地被多个对象所共享,可以考虑缓存这种不可变类的实例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09 18:16 zhou_shadow 阅读(175)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有子类,例如:java.lang.Math类就是一个final类,它不可以有子类 子类继承父类,可以访问父类的内部数据,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来改变父类方法的实现细节,可能导致不安全因素:为了保证某个类不可被继承,则可以使用fianl修饰这个类, 代码示例: public fin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09 18:13 zhou_shadow 阅读(502)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final修饰的类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例如如果父类不希望子类重写某个方法,则可以使用final修饰符修饰该方法 在java的Object类里面有一个final方法:getClass(),因为Java不希望任何类重写这个方法,所有使用final方法封装起来,但对于该类提供的toString()和equa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09 16:37 zhou_shadow 阅读(2364)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对于一个final变量来说,不管它时类变量,实例变量还是局部变量,只要满足三个条件,这个final变量就不再是一个变量,而是一个直接量.final变量的一个重要用途,就是定义"宏变量" 1,使用final修饰符修饰 2,在定义该final变量时指定了初始值 3,该初始值可以在编译时就被确定下来 pa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08 00:56 zhou_shadow 阅读(241)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final修饰基本类型变量 当使用final修饰基本类型变量时,不能对基本类型变量重新赋值,因此基本类型变量不能被改变 final修饰引用类型变量 当使用final修饰引用类型变量时,它保存的仅仅是一个引用,final只能保证这个引用类型变量所引用的地址不会改变,即一直引用同一个对象,但这个对象完全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9-07 00:42 zhou_shadow 阅读(1111)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