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 & 案例法(判例法):

1、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也就是英美法系的法律以判例为主,制定法为辅,承认判例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根据判例法制度,某一判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而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这就是所谓“遵循先例“ 原则。

2、成文法:是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以制定法为主,习惯法为辅,并且不承认判例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指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表现为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习惯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规范效力的习惯或者惯例。现行我国大部分法律为制定法。制定法既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家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表现为成文形式的法律,又称为成文法。

人情世故

1、只有xxx是贵客,他都没有意见了,我们的意见只是参考意见。

2、“咦,不是千里迢迢么,你怎么写的是千里条条?”,“比起写错,我更怕的是领导念错”。

posted on 2023-07-13 11:53  彦承  阅读(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