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原则
开发人员的五个信条:
让代码更灵活,让软件更健壮,让开发更快乐...
1. 单一职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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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何解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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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指责偶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2. 迪米特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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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何解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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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最少知识原则。
- 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 迪米特法则的根本思想是,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3. 开发-封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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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何解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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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开发-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可维护、可复用、可扩展、灵活性好
-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 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刻意的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接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4. 依赖倒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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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何解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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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依赖倒转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
-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现实编程。
- 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就是过程化设计。
5. 里式替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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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何解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其它察觉不出父对象和子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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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的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 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能使得父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