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的一些见解

1.不能定义抽象类的对象.假如CAbstract为抽象类,定义CAbstract Abstrack是非法的.

2.多重继承时,调用基类相同成员函数时,需要指定类名称.虚继承可以解决多重继承带来的问题.

3.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成员数据,不能访问普通的成员数据.

4.在类A中,将类B声明为友元类,刚类B可以访问类A中的私有数据和函数.

5.友元不能传递,也不能继承.

6.声明为const成员函数不能改变类中的成员变量.声明方法为:int function() const;

posted @ 2009-12-08 19:54  SaikSy  阅读(12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