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立项管理
项目立项管理
Ø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Ø 立项管理的意义:是否要启动一个项目,并为其
提供相应的预算支持。
Ø 立项管理的目的:解决项目组织战略的符合性。<
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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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
1是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
请时所必须的文件,
2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项
目 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
3是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选择项目的依据,也
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核心内容:【补充】
(1)项目的必要性
(2)项目的市场预测
(3)产品方案或服务的市场预测
(4)项目建设必需的条件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可扩充/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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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简介(项目名称、概况、责任人、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建设单位与职能、实施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背景和依据、现有状况、问题和差距)
第四章 业务分析(业务、信息量、需求的分析)
第五章 总体建设方案(原则、策略、总体目标、任务、方案)
第六章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系统、平台、数据库等建设)
第七章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
第八章 项目实施进度
第九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总投资估算、估算说明)
第十章 效益与风险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风险与风险对策)
项目建议书的编写、申报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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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规定对于规模小
的系统集成项目省略项目建议书环
节,而将其余项目可行性分析节点
进行合并,所以项目建议书不是必
需的。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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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会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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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或投资
方向提出建议,并对各种设想的项目和投资机会
做出鉴定,其目的是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寻找最
佳的投资机会。
(2)初步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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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可行性研究是介于机会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
行性研究的一个中间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
后,对项目的初步估计。经过可行性研究,会形
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进行了机会可研,
初步可研往往可以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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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能出现4种结果
①肯定,对于比较小的项目甚至可以直接“上马”;
②肯定,转入详细可行性研究,进行更深入更详细
的分析研究;
③展开专题研究;
④否定,项目应该“下马”。
(3)详细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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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可行性研究需要对一个项目懂技术、经济、环
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是一项费时、费
力且需一定资金支持的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依项目的规模和繁简程度可把前两
个阶段合二为一,但详细可研是不可缺少的。升级改
造项目只做初步和详细可研,小项目只做详细可研。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提交和获得批准
(5)项目评估
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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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
(2)投标: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标记),送达投标文件
(3)开标:工作人员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评标
(5)中标: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
1、招标:
①公开招标:指由招标方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
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
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②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
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
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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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
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
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
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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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
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
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2、招标相关规定
(1)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
标。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4)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
目现场。
2、投标: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1)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一览表。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及其他相关证件)。
(3)公司与制造商代理协议和授权书。
(4)公司有关技术资料及客户反馈意见。
3、开标与评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评标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
经济等相关领域专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代表等5人以上单
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2/3。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或
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
成员总数的2/3。
(3)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日。
(6)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项目,招标人因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4、选定项目承建方: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
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供应商项目立项
1、承建方内部立项原因:
第一,通过项目立项方式为项目分配资源。前期更关注
资源与项目的匹配程度;
第二,通过项目立项方式确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有
助于提升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以项目型工作方式,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2、系统集成供应商在进行项目内部立项时一般包括的
内容:项目资源估算、项目资源分配、准备项目任务书
和任命项目经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