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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不靠

作者:尹丽川

  1.

  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一个愿望,写一本关于人民的书。我说我还年轻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我已经不年轻了。正因为我正年轻着,所以明天就会老去,所以有些着急。

 
  我的职业是报社记者。表面上看,这给寻找素材提供了许多方便。但实际上谁都知道,没有人对记者说真话,说的都是好话或者坏话。后来我又发现也没有什么真话假话。话一说出来,一般都是废话。当然,这是后话了。现在我正年轻着,懂的还不多,正喜欢听话和说话。

  牛是我的哥们儿。除了吃饭睡觉,牛只做三件事,做音乐,找姑娘,和我聊天。后两件事有时是同一件事,因为我也是姑娘。当然,他不这么想。既然他不这么想,我们就成了哥们儿。对此我很满意。我真心觉得,妻子如衣服。这时,我已听到了女权主义者和新女性主义者的愤怒和蔑视。其实我更觉得丈夫如袜子。我的意思是,做夫妻易,做情人难,做朋友更难。虽然我从小看的是红楼而不是三国水浒。谁同意我的想法可以给我打电话交个朋友。电话是:52121215。这招儿是跟湖南卫视《玫瑰之约》学的。近来为了写关于人民的书,我常常打开电视。

  2.

  我二十多岁的时候经常自以为是。虽然我身边有不少知识分子前卫另类新人类,我还是坚持认为,应该去问问流行歌手。既然他们受到人民的宠爱,他们不会一点不知道,人民喜欢什么。对我来说,这是了解人民的前提,就象要了解一个人一样。

  身为记者,我很快找到当前最火爆的歌星绯的电话。电话打过去是绯的经纪人接的,说绯去灾区慰问演出去了,若需要,他可以提供最新内幕绯闻。我放下电话就询问同行。果然,同行们证实说绯已经不行了,现在就靠绯闻撑撑门面。

  在绯的流行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也就是说,昨天,我和牛还为她争吵了一番。起因是我说:绯的音乐可能还行,连文化泰斗XXX都这么说。还有咱们认识的XX,博士论文就打算写她,题目都有了:另类的流行或曰流行的另类,副标题叫:绯现象学初探。

  牛万分鄙夷:小女人。人云亦云。

  我怎肯背负恶名:你也挺喜欢XXX和XX嘛。要是别的文化名人说的,我怎会听。

  牛是坚定的反流行文化者。在我看来这和女权主义者一样,都是战争年代容易上当的料。西方有哲人云,战争是感情的冲动,而不是理智的行动。可惜牛牛们活在了一个和平时代。

  牛说:那不能叫音乐,只能叫唱歌。

  我问:你倒底听过她的歌没有?

  牛斩钉截铁:当然没有!你呢?

  我也当然没有。牛说:盗版是中国第五大发明。然后我们就一起上街去找一张盗版CD。没想到盗版流行速度比正版快得多。店小二们纷纷向我们推荐新人:蜜比绯酷多了。“热死人”是这星期最火的乐队!“玩儿”是今天卖得最好的新新人类组合!只要绯的?绯的早卖完了,不进货了。谁是现在最流行的歌星?绯啊!最流行的就是马上过时的,这都不懂!

  我们很犹豫。有两个办法可以听到绯,一是买正版,二是去收藏绯专辑的XX博士家。第一个办法被牛坚决地否定。第二个我担心会引起争吵和不愉快。权衡半天,耐不住好奇心重,还是去了博士家。

  3.

  博士得知我们的来意后很激动,居然煮上了真正的意大利咖啡,(上次可是速溶的),然后动用了室内所有的照明工具,即六盏灯和三根蜡,营造了类似咖啡厅的气氛。博士留过洋,至今当着人面,总维持着洋品味。

  博士是研究现象学的,在没有大学文凭的牛面前,不得不时常流露出博学的优雅。博士和我熟一些,可也只是熟到速溶咖啡的程度。今天因了绯的缘故,我们比平日亲近了许多。虽然对于我和牛,绯到目前为止,还只是一个名字,而对于博士,已成了一门学科。对此,博士一脸的宽容和理解: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布置好音乐空间后,博士点燃一根烟,暧昧地对我们眨了眨眼睛,有点象米老鼠1对合谋已久的米老鼠2和米老鼠3说,演出开始了。然后博士将他纤细苍白的手指按在PLAY键上。

  演出结束后,米老鼠2和米老鼠3面面相觑。米老鼠1则完全沉浸在演出气氛中。他的眼半睁半闭,嘴角飞扬地蠕动着歌词,时不时冲2和3抛来一个暧昧的眼神:怎么样,演出不错吧?

  4.

  那天博士从音乐中醒过来后(这就象醒酒,需要时间),我和牛都很尴尬。尤其是我,既势利又虚荣又世故,如果牛不在,肯定要附和博士两声,起码要说些模棱两可的话。可当着牛的面,我说不出来。后来我想,牛也一样,若我不在,他不知会说出什么不要脸的花言巧语。但现在我们相互制约,又因为牛不打算再见博士的面,所以边喝人家的咖啡边坦言:说实在的,太没感觉了。

  博士得意地:对呀,就是没感觉!听出来了吧!

  牛很没文化地问了一句:你,不喜欢,有感觉的音乐?(语气傻得跟日本人似的)

  博士同情地看着牛:兄弟,有感觉的东西太多了,感觉庸俗化将是本世纪的一大特征。绯的前卫精神在于,上世纪末,她就明白了这点,并探索一种完全没有感觉的音乐,没有坏感觉,也没有好感觉,怎么听都没感觉,怎么想都没意思。啊,绯,通俗歌后,前卫女神!

  博士觉得我们孺子可教后,又给我们端出了配咖啡的精致甜点。

  5.

  一个月后,我面对绯,在下午的一家茶馆。阳光明媚,绯的猩红色珠光眼影闪闪发光。

  自从得知她是最流行所以马上要过时的歌星后,我心怀善意,有一种面对迟暮美人的心情。

  在问了一系列有关绯闻的问题后,我开始为自己工作。

  绯歌后,你觉得为什么大家,我的意思是人民,会喜欢你?

  人民啊!记得有位诗人说过,人民喜欢什么,就给他们什么。就是这样子的啦。

  那人民喜欢什么呢?

  你给他们什么,他们就喜欢什么。就是这样子的啦。

  看来,绯被尊为歌后,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6.

  老干:首先,对艺术家而言,社会阶层分为艺术家和大众。人民这个词,你就别再用了。我想安迪.沃霍也是这么想的。

  我:其次呢?

  其次是两者之间的关系,老干的脸色忽然凝重起来,凑到我身边,语重心长地说,大众需要启蒙啊。

  说完,老干用荷兰烟草卷了一根烟,满屋子立刻弥漫了黛紫色的远方的香味。

  老干今年三十三岁,头发是自来卷,长得象一只鹰,也就是说,颇为英俊。这为他的艺术生涯提供了不少方便。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国外不少文化慈善机构雇用的都是女人。老干三十岁的时候做了一个行为,名为“干不干”,持续了一年时间。三十一岁又做了一个,名为“爱干不干”。此后老干就干出了名。干出名以后干得就少了,所以现在应该叫中干。

  中干除了喜欢用身体无声地表达干的思想,还有在喧哗的有声世界插上一嘴的欲望。我一言不发。他人的沉默对中干来说一贯等于赞同。他就是这样理解事物的,于是在黛紫色的烟草香味中大放厥词,谈论为什么要启蒙的问题。至于如何启蒙,他什么都没说。

  7.

  离开中干,我满怀对牛诉说的急切欲望,打了一辆出租车。我和牛之所以能结为同盟是因为在某些方面我们能保持坚定的一致。比如厌烦那些口口声声要启蒙别人的人。

  时值严冬,出租车里的空气坚硬而冰凉。司机是个四十来岁的壮汉,大声喘着粗气。我先用职业女性的语调温文尔雅地问:师傅,能开一下空调吗?没有回答。一分钟后,我用北京女孩的语调大大咧咧地说:师傅,开空调吧!

  壮汉喘着气。壮汉还是没有回答。我那时觉得他冷冷地扭头瞟了我一眼。但我现在已不能肯定。我后来联想起很多,比如《巴顿.芬克》里的大胖子。巴顿可怜巴巴地想,我没招你啊!你杀别人好了,干吗杀我怀中的女人,还把脑袋放在我这儿!大胖子喘着粗气,含着泪水,悲伤地、动情地、无限想不通地:你他妈来到我家,你居然不满意,你居然嫌我的笑声吵了你!噢!FUCK!

  出租司机喘着气,头上仿佛也冒着水蒸气。但这恐怕是我的想象。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绝非耳背。他不过在重复北京人装孙子的老伎俩。寒冷已经穿透我的大衣毛衣内衣,直至皮肤与内脏。我用小女子受了委屈后微弱的口气嚷道:开一下空调吧。这次有了反应。他或者轻蔑或者凶狠地哼了一声,也不知是赞成还是反对。我在做思想斗争,争吵、忍耐,还是换辆车。正在我决定争吵的时候他出奇不意地伸手拧开空调纽。我没说话。车开得四平八稳。半晌,他扭头看着窗外,大声自言自语道:真他妈热!

  车遇到了红灯。绿灯每闪一下,前面的车们就往前蹭一蹭。一辆狡猾的出租车乘机成功地从侧面加塞到我们车前。他破口大骂:我操你妈!我当然以为他在借刀骂人。可一堵车司机总是和乘客自动结为统一战线,我断不能问他你他妈骂谁呢。

  车停下来的时候,本来我的火气随着时间流逝已经平缓多了。何况完全可以这么想:我离开中干,打了辆车去找牛,想和牛一起骂骂中干,现在车到了。除此之外,什么事也没发生。我付钱,下车,在关车门的同时,司机夸张地快速踩动油门。车张牙舞爪地远去。这说明他完全意识到我们之间的敌对情绪,并且不放过任何可行的报复的机会。

  8.

  我:(悲愤地)大众需要启蒙!

  牛:(一脸坏笑地)去他妈的启蒙!(天真地)咦,你怎么啦?

  我:(义愤填膺地)刚才…是这样…是这样…你知道了吧。

  牛:(不屑一顾地)你打着车对人家指手画脚,人家没准儿今天刚死了爹,天寒地冻还得出门挣钱,看见你这种二十多岁的姑娘就生气。

  我:(真诚地)他死了爹是他的事儿。我是乘客,他在为我服务。

  牛:(团支部书记地)你已经是资产阶级的腔调啦。

  我:(知识分子地)你说的那些理解万岁,刘心武早就写过啦。

  牛:(民间地)我不跟你争。你别老找什么歌星博士艺术家讨论人民。他们都不是人民。

  我:(冷冷地)那谁是?

  牛:(一脸正气地)你、我,出租司机。人民在民间。

  我:(更加冷冷地)说得轻巧!歌星博士艺术家,不是人民难道是统治者吗?

  9.

  某领导:我们是公仆,人民就是主人嘛。

  某士兵:人民就是我们的爹妈呀。我们是人民的子弟兵。

  某商场经理:“人民”是什么?买东西的?那叫顾客。顾客就是上帝。

  某摊贩:您买捆菠菜我就跟您直说。

  某饭馆掌勺的:来这儿吃饭的。

  某诗人:我要拯救…他们…

  母亲:你问什么呢?这么大了还疯疯癫癫的。

  某新新人类:这词儿过时了。现在都说网民。

  某播音员:就是听众朋友。

  某旁克:除我之外的傻X。

  某出租司机:小姐您拿我开涮吧?

  某玩电子游戏的少年:没听说过这词儿。日本新出的盘吗?

  某生物学家:直立行走的高级动物群。

  某语言学家:形成语言体系的高级动物群。

  某劳动部长:爱劳动的人。

  某在押犯:铁窗外的人。

  某幼儿园儿童:老师说我们长大后要变成的人。

  辞海“人民”条: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辞海“民”条:1,人民。如:拥政爱民。2古代泛指被统治的庶人。3,泛指人或人类。

  辞海“人”条:空缺。

  10.

  如果以上文字将会被你们读,你们会奇怪我为什么关心“人民”这样的字眼。身为女子最好写些都市言情故事。若写得缠绵可能会畅销,若写得露骨更有机会出名。什么?露骨是什么?噢,就是性啊,脏啊,骂人话啊,明白了吧,你们肯定也看了不少。挺前卫的?哦,原来你们是这样想的,那我就闭上嘴巴。

  为了写人民的故事,我不惜将自己设想为一名记者,不惜花掉应该用来写性爱小说的时间。现在我要反思一下。

  把自己设想成记者后,我采访了各行各业的人。我听到的答案越多,越怀疑自己的问题。假如我指着一朵花问:这是什么?大多数人说:花。少数人说:玫瑰。不排除个别人坚持说:水仙。假如我指着一个人问:这是什么。回答有:人。一个人。一个男人。老赵。我二叔。昨晚和我上床的。大学毕业生。艺术家。傻逼。我的偶像。东街卖猪肉的。

  我抬抬手指着满大街的人,提问:这是什么?

  回答:“这是什么”的“这”是什么?

  11.

  真实的情况可能是这样的。你的生命大体上一帆风顺,吃过一点点苦,正好成为喝咖啡的谈资。你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和所有正常人一样,不得不在学校里度过。你认为所有正常人都应该和你一样,痛恨学校。你认为只有你天性敏感,设想过自杀。你平凡之极,终于唯唯喏喏长大成人。对有些曾经的班干部三好学生长大就是一场恶梦,对你则是一场狂欢。你企图告别循规蹈矩。

  你运气好,没有衣食之忧。你喜欢抽烟喝酒,与人争论。你左右逢源,认识不少中外友人。你于是象瑞士有钱人家的太太,需要找一条病狗抒发同情。你又读过一些书,以为自己的志向更高洁。不可否认,比起很多人来,你还算不上一个小人。你只是象众多的好人一样,从不肯承认自己和他人的卑劣。那是好人们共同的卑劣:希望给自己的存活找一个体面的动机,为此世上必须存在一些高尚的概念。

  你迷上了电影。你顶着四十度的高温去拍民工修路。你穿着名牌T-shirt超短裙拿一架SONY摄像机。你和来自河南河北的少年民工聊天。你给他们买水买烟。太阳很烈,但你已抹了兰蔻防晒油。尘土飞扬,但你每次拍完回家可以尽情地洗个澡。你拍了十几个小时的素材,但没钱做剪辑。你都被自己感动了。

  12.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或许是名记者,有一个叫牛的朋友,或许是个拍纪录片的女孩,去哪儿都烦死人地举着摄像机,或许是某酒吧老板的情人,天天在酒吧喝酒,和许多西方人其傻无比地谈人性。简而言之我满口人民大众,宣称要写一本与之有关的书。

  这时候正是冬天。路面堆着脏雪,空中飘着新雪。下午的天空象一块湿抹布。我一个人在家,在这样的天气只能挑灯看书,拉紧窗恋。我读到一个从前的故事。

  那个下午惊天动地。那个下午之后,京城又多了一名立志写性爱小说的女人,少了一名记者,少了一位纪录片女郎,少了一个酒吧情人。这个女人现在只迷恋世俗生活,也就是说,常常可以见到她在饭馆吃饭喝酒。席间若有人高声谈起人民大众这样的字眼,她就会在一旁温和地一笑,再喝上一杯。

  13.

  明末清初的一个艳阳天,袁崇焕被押赴法场。京城大街小巷挤满了咬牙切齿拍手称快的人们。咒骂声,欢呼声,磨牙声,眼睛红得要滴出血。等待。终于有了罪魁祸首。

  袁崇焕随着囚车缓缓前移。长发和着灰尘与血水披散在脸上,遮在眼前。透过发丝他看见四周密密麻麻的人。这么多人!他一阵晕眩。他想起那一次,他率领官兵浴血守城。看到情势危急,城里的百姓开始了咒骂:袁崇焕!你这挨千刀的卖国贼!不得好死!断子绝孙!几天几夜过去了,城保住了,百姓们来到大街上,乌压压跪倒一片,哭到:袁老爷啊!我们的救命恩人!

  他文武双全,冰雪聪明。他经历过这样的事,怎会不明白自己的下场。在他慷慨领命抗清的那一天,他就知道,无论输赢,他将死无葬身之地。皇帝不会容他,百官不会放过他,前车之鉴实在太多了。百姓呢?为什么百姓听信的,永远是谣言?为什么说服一个人要用尽一生,说服一群人只需要一句谎言?

  囚车缓缓前移。人们已经等不及了。快点啊,宰了这个叛贼。我们此生所受的一切罪,一切痛苦,都是因了他。大家都这么说。快点啊,快点见血。

  袁崇焕被绑上刑场。刽子手在磨刀。刀必须磨得锋利无比,因为是凌迟,要割一千次。刀光在冷静地闪,众人却再也等不下去,扑上去抢着咬他的肉。在被咬第一口时,袁崇焕感到一阵尖锐的痛楚。他看到那是一名愤怒的老妇人,张着发黄的牙齿。第二块肉被一名十几岁的少年飞快地咬下。

  他誓死保卫的百姓肯定听信了谣言,他知道。他没有愤怒没有悲哀,他只是有一点迷茫。刽子手拦住了群情激昂的人们。以为可以白咬吗?先交钱。交钱?这有何难?我们生下来就是为了交数不清的苛捐杂税!交钱买肉,值得很啊!即使穷得没裤子穿,也要泄我们心头之恨!钦定的坏人啊,我们一生备受欺凌,我们只有吃你的肉来报仇雪恨!

  刽子手很专业,按照规章,仔细地一片片地割。身体痛过一次之后就不会再痛了,他早已体无完肤。他在众人切齿的叫骂声中听出了清脆与甜美,他只是有一点迷茫。但很快耳朵没有了。他看见大呼小叫的嘴形在动。

  众百姓纷纷掏钱,一钱银子买一片肉,买到后就咬上一口,脸上露出多年来不曾有过的欢欣。刽子手技术娴熟,很快,袁崇焕看见了自己的内脏。心掉了出来,被十几张嘴撕成碎片。这个时候,没有心的袁崇焕忽然彻底清醒了。这个时候,他身体的九百九十九块在空中飘扬,他自己只剩下睁裂的眼睛,望着面前蠢动的人潮人海。


评:这就是社会,生于70年代初步的人眼里的社会

posted on 2005-06-22 10:19  Roopeman  阅读(57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