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概述(1)
1. 支付: 就是社会经济活动引起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货币转移行为,包括交易,清算,结算三个过程.
2. 支付活动的四个构成要件: 参与主体
市场行为
债权债务关系
支付环境.
3. 支付活动分类: 单一债权债务关系的支付活动(无银行参与:交易)
有债权债务关系但无需清算的支付活动(同一银行参与:交易+结算)
有债权债务关系且需要清算的支付活动(不同银行参与:交易+清算+结算)
4. 支付体系组成: 支付工具: 现金, 票据, 银行卡, 电子支付工具
支付服务组织: 中央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 支付清算机构
支付系统: 支付清算系统, 支付结算系统
支付体系监管: 中央银行, 银监会
5. 电子支付形式: 网上支付
电话支付
移动支付
有线电视网络支付
金融专网支付
6. 电子支付系统构成: 支付服务系统: 完成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支付与结算
支付清算系统: 完成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与清算,是一个跨行业务与资金清算系统
支付信息管理系统:
7. 清算与结算的区别:
一般而言,支付活动的过程包括交易、清算和结算。其中,清算和结算均是清偿收付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及手段。在支付活动中,同行内账户资金往来直接结算便可,而涉及不同行之间账户资金往来的,则需先清算再结算。
清算主要是指不同银行间的货币收付,可以认为是结算进行之前,发起行和接收行对支付指令的发送、接收、核对确认,其结果是全面交换结算工具和支付信息,并建立最终结算头寸。
结算是指将清算过程产生的待结算头寸分别在发起行、接收行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完成资金转移,并通知收付双方的过程。当前,大多数银行结算业务的完成主要通过两类账户:一是银行间互相开立的代理账户,二是开立在央行、独立金融机构如银联、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
引用一句话: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