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的几个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发生变化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也就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时封闭的,这样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
我们最初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发生变化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可以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
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依赖倒转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也就是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里氏代换原则:一个软件实现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觉察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简单的说,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
依赖倒转其实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来编写程序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那就是过程化的设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