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们寝室都热衷于手游,所以本次热门软件创新分析我就来分析一下几款热门的抽卡型手游。

 

阴阳师(后文简称YYS)——剧情画风唯美,配音引人入胜

作为网易公司研发的一款3D日式和风回合制游戏,YYS20166月发布。作为一款不折不扣的抽卡型游戏,他以其唯美精致的画风和流畅感人的剧情引人入胜。我的室友们很快入了坑(指上手玩游戏),并且深深为之吸引。当时市面上的抽卡型手游在绘画和故事上总是不能得兼,YYS成为了几乎唯一一款能够同时满足玩家需求的游戏而风靡一时。并且为了吸引大量对日本动漫着迷的玩家,网易对于主人公和式神(可以理解为供玩家驱策的宠物)的配音采用了堪称奢华的全日本声优(大概国内首创吧)。可圈可点的是,前期网易在游戏平衡方面做的比较完善,干涉得恰到好处。

然而好景不长,作为一款抽卡型游戏,其抽卡概率实在是有些令人心疼玩家。(按照目前抽卡型游戏的强制公示概率,SSR(游戏中最稀有的式神)的概率在万分之一左右)许多玩家在花费了大量的金钱而求不得自己心仪的式神怒而退坑(放弃游戏)。其次,官方反复的增强和削弱让人心寒和无奈,尽管调整是平衡需要,过度的调节使得游戏生态迅速变差,甚至有“一代版本一代神”这样的说法。再次,YYS的游戏机制决定了玩家如果想要在游戏中取得更好的成绩,除了氪金(给游戏充钱)或者大肝(非常勤奋地参与游戏)别无他法,这让一些“佛系”玩家无所适从,进而退出游戏。最后,官方对游戏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于一些bug并不是改得很勤快;对服务器的维护有时会拖拉而干扰玩家游戏体验、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看来在这方面会养猪的丁磊还是比不上不会数三的G胖啊)

 

命运-冠位指定(Fate/Grand Order,后文简称FGO)——众生相的细腻刻画

FGO是由TYPE-MOON发行的角色扮演类手游,在日本于20157月底上线,国内在201610月左右上线。同样是一款抽卡类的手游,FGO主打的是IPFate”系列和剧情方面的内容,在游戏作画方面是较为欠缺的。作为一款主打剧情的手游,FGO的确在剧情上下足了功夫,从对Fate世界观更为颠覆性的解构(世界:这难道又是我的锅?),到对于每个角色、每种思想冲突较为深层次描绘,在这方面FGO做得比YYS更为成熟。更为重要的是,FGO对于人物的刻画已经相当细腻了(相对其人物数量来说),已经可以算是在游戏的“众生相”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和创新。再加上好的声优阵容和良好的游戏服务,在国内市场也是占据了一片江山。

对于FGO的诟病主要在于两方面:首先氪金在FGO中的比例也比较高,由于FGO中的活动繁多,持续时间又长,概率又比较小,所以说氪较多的金是在所难免的。第二点,对于注重游戏竞技的玩家来说,FGO是不友好的,因为它更偏向于养成和收集方面,弱化了竞技的功能。第三点,作画的确有待改进,在战斗画面中常常可以见到崩坏程度不一的从者(可以理解为供玩家驾驭的随从),让游戏体验有所下降。

 

对于自己的团队,怎么创新才是最好的?

这个问题比较大,我们一步步来回答。

 

首先,什么是创新?

广义的来说,创新是十分广泛的,从理论到实践,从自然科学,任何一个突破都可以称之为创新。但是从软件工程的角度来说,创新应该指的是能够投入实际应用且从未有过的在某方面具有卓越特性的事物。软件面向大众,不能投入实际应用的产品只能被束之高阁;如果前人已经提出且广泛使用,那么无所谓“新”,也难以从众多的产品中脱颖而出;即使你创出了某样即实用并且较为新颖的东西,但是它并没有比原来的产品有更出色的地方,在对方已经站稳脚跟的情况下,你的产品将无所适从。

 

然后,怎么才能创新?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创新者?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创新是创新者应有的行为,而创新者的一举一动中诠释了创新,(虽然跟没说一样)我们需要采用辩证的思维去看待这两个问题。创新不是空想,是要经过不断地实践得来的。所谓“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我们需要在平时生活中注重观察,加以思考,善于发现其他软件的创新和优劣,形成一种敏锐的洞察力,是成为一个创新者/实现创新的第一步。然而单单观察是不够的,创新需要实践,需要资本的投入。尽管尝试创新的结果不一定每次都是创新,就像爱迪生试验灯丝材料失败了上千次,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用的教诲以充实我们自身,获取前行的勇气以激励自我前行。就这一点来说,试错与成功同等重要。可是你老是犯错,尤其在同一处失败是成不了气候的。我们要学会总结,学会从自己失败的过去学习,学会从自己辉煌的曾经继承,学会以人为鉴,正己衣冠。最后就是等待运气的垂青了,“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有可能你终其一生也遇不到一次真正的创新,你遗憾,你失落,你彷徨,但是也许会有那么一天,你的眼泪会代替后人的汗水而挥洒,胸中块垒会成为明日社会的基石。

 

接下来要回答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才能使自己的团队项目变得更好?

我们团队的主要目的是开发一款面向科大学生提供互助取快递服务的APP。那么基于这个需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改进:1.面向科大学生,一个我们较为熟悉的团体,意味着我们将有可能提供更细致入微和便捷的服务;同时受众较小,可以采取更加个性化的方式解决问题。2.互助取快递作为一个较少有人问津的领域,我们有着更大的发挥空间,比如交流方式、支付平台等等。3.作为一款APP,在移动端日益繁荣的今天相比于网页版有着更大的优势,然而如何适配繁多的手机类别,如何在不同的平台上交互,都是提升的一大空间。

 

最后,我们再来回答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对于自己的团队,怎么创新才是最好的?”

我们团队作为没有以往开发经历的小白,像一蹴而就拥有创新者的品质是很困难的;作为涉世经历尚少的学生,许多重大创新对于我们来说亦是缘浅。所以我们在软件创新方面应该主打细小之处的创新。通过调研市场需求和同类型的产品,我们能够对它们的特点能有比较明确的掌握,进而通过我们对受众的了解,进行细微之处的打磨。小创新不等同于不创新,一些大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本身就具有一部分良好的架构和兼容性,没有必要去伤筋动骨,可以适当的借鉴,再融入我们的元素。然后在做的过程中不断反思和总结,以期获得较为满意的成效。

 

附加题1——读《魔方的创新》后感——神仙打架,事关凡人

《魔方的创新》是个很有意思的小故事(或许是邹欣老师闲来无事用来调侃的?)。里面展现了部分创新之路上的坎坷和竞争,为我们点明了一些要素。

1. 创新是需要保护的。

保护创新不等同于垄断,是对自我竞争优势的一种维护,如果他人能够轻易取得你创新的成果,那么你就失去了发展的先机。这也就是目前越来越注重专利、版权意识的来由,一方面是防护自己辛苦创造的成果被非法使用,另一方面也有对自我竞争优势的维护。

2. 创新之后拥有类似技术时,变成了执行力的争斗。

市场的资本有着趋利避害的特性,在一个新领域一家独大之后,往往资本会集中,进而催生各种相似品牌的诞生(线上打车、共享单车、区块链等)。当这些品牌挤占该领域生态环境的同一个生态位的时候,就会产生激烈的争斗。一些手段应运而生:降价,让消费者感到实惠(线上打车就是);绑定,让消费者不得不用(IE绑在Windows上打败了网景);异质化,让消费者为新意买单(比如iPhone?)。当形成了品牌效应之后,每个成功生存的品牌都会拥有较为固定的拥趸,那么市场就基本划分完毕了。

3. 后来者的法宝,推陈出新。

当一个领域的饱和的时候,依旧会有相应的后来者加入,由于领先者往往拥有更为雄厚的资本、更为适应现有规则的体制,更为广阔的市场,后来者直接参与是相当吃亏的。所以后来者必须将优势扭到自己手里,也就是推陈出新,改变市场规则,这样他才有一搏的机会。(像淘宝干掉eBay一样)。而领先者的做法是什么,较为激烈的是扼杀,这种做法较少为人采用,因为有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之嫌;更为温和的是选择收购,化敌为友,维持自己的市场地位,同时规避风险;更为直接的是“跟风”,借助自己的市场平台来推行新的产品,这乍听起来像是服软,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战术。帆船比赛里优势队常常选择与落后队相同航线,这样无论成功与否,他总能保持优势。QQ常常被人笑话“抄袭”,其实这是有着深刻的考虑的。

4. 神仙打架,事关凡人

以上说了那么多,其实都是“神仙”打架,而“凡人”首先在乎产品能不能满足个人需求。即使一个产品有再高的技术含量、再强大的功能,如果忽视了与“凡人”的匹配,终究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所以在创新过程中,我们要时刻注意用户需求,毕竟说起来,他们才是上帝,我们这些所谓的“神仙”不过只是些信徒罢了。

 

附加题3——读《他们创造了美国》后感——民族品性对创新的影响

美国200余年的建国史可以说是一部开挂般的建设史,从原始到奴隶制再到民主共和建国,总共用了两百多年,可以说是相当快速了。作为一个多人种的国度,美国通过它的价值观将整个国家统一起来;作为一个新生的国度,美国需要更为激进的创新来发展,于是整个民族品性也就亲近于创新。

美国拥有着英国等国家的工业文明输入,这让美国的发展有了一个较高的起点。不仅如此,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让他充分避免了战乱,广阔无垠的疆土激起了人们探索的欲望,同时西方哲学拥有的激进更让人们急切期待着创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美国需要不断地改变以求发展,然而中国不是这样,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我们期望的是改良,是渐变。从汉朝开始兴盛的儒家思想给我们这样的条条框框,让我们每个人处于“当位”,这样一个大国才能按部就班的发展。封建帝国恐惧突变的人心,而采取提倡“中庸之道”的方式,使我们有了浓厚的乡土观念、家国观念。如果用一句话概括的话,美国的力量更多来自于崭新的疆野;中国的力量更多来自对故土的眷恋。

所以说所谓的“创新”多出自于美国,“守成”多出自于中国,其实两者是有历史根据的,并且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年代,哪有什么纯粹的“美国改变了美国,中国改变了中国”,不妨说是“世界改变了世界”更为妥当。作者试图用“他们改变了美国”来诠释创新的含义,未免也忒把天下英雄看得小了。

所以说这种书看看故事可以,别被书中渲染的“美国主义”冲昏了头脑,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就此写写读后感倒是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