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原则

在软件开发中,设计原则可以帮助我们编写高质量、易于维护的代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软件设计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SRP):每个类或模块都应该有一个单一的职责,即只有一个原因需要发生变化。这有助于降低代码的复杂性和耦合度。
  2. 开放封闭原则 (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意味着,当需要改变软件行为时,应该尽量避免修改已有代码,而是通过添加新代码来实现新的行为。
  3. 里氏替换原则 (LSP):子类型应该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方法接受一个基类作为参数,那么它应该能够接受任何该基类的子类。
  4. 依赖倒置原则 (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它们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实现,具体实现应该依赖于抽象。
  5. 接口隔离原则 (ISP):客户端不应该被迫依赖于它们不使用的接口。这意味着应该将大型接口拆分为更小、更具体的接口,以便客户端只需要实现它们需要的接口。
  6. 迪米特法则 (LoD):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这意味着,一个对象应该只与它的朋友(直接的组件)通信,而不是与其他对象进行直接交互。
  7.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CARP):尽可能使用组合或聚合而不是继承来复用代码。这样做可以更灵活地组合不同的组件,而不是在类层次结构中固定行为。
posted @   RollBack2010  阅读(31)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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