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FROM P141 1.抽象成员 抽象成员是指设计为被覆写的函数成员。有以下特征: □必须是一个函数成员。即字段和常量不能为抽象成员。 □必须用abstract修饰符标记。 □不能有实现代码块。抽象成员的代码用分号表示。 例如,下面取自一个类定义的代码声明了两个抽象成员:一个抽象方法、一个抽象属性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5-30 12:24 perplex 阅读(1097) 评论(0) 推荐(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