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oup sig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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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签名的概念是由Chaum和Heyst于1991年提出的, 其基本思想是一群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可生成一群签名,外界可验证其合法性,即此签名的确为此群中的某人生成,但不能确定到底是他们当中哪一位签的(隐私保护),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可由一具有特权的群管理员“打开”争议的签名找出真正的签名者(可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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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签名的概念是由Chaum和Heyst于1991年提出的, 其基本思想是一群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可生成一群签名,外界可验证其合法性,即此签名的确为此群中的某人生成,但不能确定到底是他们当中哪一位签的(隐私保护),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可由一具有特权的群管理员“打开”争议的签名找出真正的签名者(可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