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设计模式读书笔记——五大原则】
单一功能原则
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中,单一功能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规定每个类都应该有一个单一的功能,并且该功能应该由这个类完全封装起来。所有它的(这个类的)服务都应该严密的和该功能平行(功能平行,意味着没有依赖)。
这个术语由罗伯特·C·马丁(Robert Cecil Martin)在他的《敏捷软件开发,原则,模式和实践》一书中的一篇名为〈面向对象设计原则〉的文章中给出。 [1] 马丁表述该原则是基于的《结构化分析和系统规格》[2]一书中的内聚原则(Cohesion)上。
马丁把功能(职责)定义为:“改变的原因”,并且总结出一个类或者模块应该有且只有一个改变的原因。
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想象有一个用于编辑和打印报表的模块。这样的一个模块存在两个改变的原因。
第一,报表的内容可以改变(编辑)。
第二,报表的格式可以改变(打印)。这两方面会的改变因为完全不同的起因而发生:一个是本质的修改,一个是表面的修改。单一功能原则认为这两方面的问题事实上是两个分离的功能,因此他们应该分离在不同的类或者模块里。把有不同的改变原因的事物耦合在一起的设计是糟糕的。
保持一个类专注于单一功能点上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会使得类更加的健壮。继续上面的例子,如果有一个对于报表编辑流程的修改,那么将存在极大的危险性,打印功能的代码会因此不工作,假使这两个功能存在于同一个类中的话。
维基百科-单一功能原则
总结:类的功能要单一,分工要明确。
开闭原则
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中,开闭原则规定“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但是对于修改是封闭的”[1],这意味着一个实体是允许在不改变它的源代码的前提下变更它的行为。该特性在产品化的环境中是特别有价值的,在这种环境中,改变源代码需要代码审查,单元测试以及诸如此类的用以确保产品使用质量的过程。遵循这种原则的代码在扩展时并不发生改变,因此无需上述的过程。
维基百科-开闭原则
梅耶开闭原则
伯特兰·迈耶一般被认为是最早提出开闭原则这一术语的人,在他1988年发行的《面向对象软件构造》中给出。这一想法认为一旦完成,一个类的实现只应该因错误而修改,新的或者改变的特性应该通过新建不同的类实现。新建的类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来重用原类的代码。衍生的子类可以或不可以拥有和原类相同的接口。
梅耶的定义提倡实现继承。具体实现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来重用,但是接口规格不必如此。已存在的实现对于修改是封闭的,但是新的实现不必实现原有的接口。
多态开闭原则
在20世纪90年代,开闭原则被广泛的重新定义由于抽象化接口的使用,在这中间实现可以被改变,多种实现可以被创建,并且多态化的替换不同的实现。
相比梅耶的使用方式,多态开闭原则的定义倡导对抽象基类的继承。接口规约可以通过继承来重用,但是实现不必重用。已存在的接口对于修改是封闭的,并且新的实现必须,至少,实现那个接口。
罗伯特·C·马丁1996年发表的文章《开闭原则》[2]是使用这种方法的启发式著作。在2001年,Craig Larman把开闭原则关联到了Alistair Cockburn的名为受护的变量的模式以及David Parnas关于信息隐藏的讨论。
总结:一个类在扩展性方面应该是开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应该是封闭的.
里氏替换原则
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中,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是对子类型的特别定义。它由芭芭拉·利斯科夫(Barbara Liskov)在1987年在一次会议上名为“数据的抽象与层次”的演说中首先提出。
里氏替换原则的内容可以描述为: “派生类(子类)对象能够替换其基类(超类)对象被使用。” 以上内容并非利斯科夫的原文,而是译自罗伯特·马丁(Robert Martin)对原文的解读。其原文为:
Let {\displaystyle q(x)} q(x) be a property provable about objects {\displaystyle x} x of type {\displaystyle T} T. Then {\displaystyle q(y)} q(y) should be true for objects {\displaystyle y} y of type {\displaystyle S} S where {\displaystyle S} S is a subtype of {\displaystyle T} T.
维基百科-里氏替换原则
总结:子类可以替换父类对象出现在任何地方,但程序的行为不会改变。
依赖倒置原则
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中,依赖反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是指一种特定的解耦(传统的依赖关系创建在高层次上,而具体的策略设置则应用在低层次的模块上)形式,使得高层次的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的实现细节,依赖关系被颠倒(反转),从而使得低层次模块依赖于高层次模块的需求抽象。
该原则规定:
高层次的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接口。
抽象接口不应该依赖于具体实现。而具体实现则应该依赖于抽象接口。
该原则颠倒了一部分人对于面向对象设计的认识方式。如高层次和低层次对象都应该依赖于相同的抽象接口。
维基百科-里氏替换原则
总结:上层不应该依赖底层的具体实现,而应该依赖于底层的抽象。
接口分离原则
模块间要通过抽象接口隔离开,而不是通过具体的类强耦合起来
总结:多实用抽象类,接口。 模块间的调用不应该是实际的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