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中学19班模拟法庭资料官网
模拟庭审初衷
为加强同学的法治精神,养成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素质,增强“博学”素质。
模拟庭审要求规则说明
通过模拟案件,对虚拟被告人进行公诉(刑/民控)、辩护(刑/民辩)、审判。
模拟法庭完全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法律、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书。
但本次模拟法庭会因为具体班级情况,适当调整庭审的形式。
刑事控告方、刑控(公诉方):主张被告人张三负有刑事责任
1:对张三提前作出公诉量刑建议
2:庭审与辩方律师辩论
刑事辩护方、刑辩(辩护方):主张被告人张三不负有刑事责任或进行减刑辩护
1:对张三提前作出辩护量刑建议
2:庭审与公诉方辩论
民事控告方、民控(原告):主张被告人张三负有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
1:对张三提前作出赔偿建议
2:庭审与被告或被告的代理人辩论
民事辩护方、民辩(被告):主张被告人张三不负有民事责任或减少被告人的赔偿
1:对张三提前作出辩护赔偿建议
2:庭审与原告辩论
模拟案件详情
中国C市阳光社区A街道,2023年7月10日张三晚上在街边卖小吃(没有合格卫生的经营许可),张三系退伍军人(军中表现良好,获得优秀士兵称号,退伍后,未被分配工作),身高178cm左右。(后经过C市人民医院鉴定患有晕血症的精神疾病,系一种特别的战争后遗症,即看见血后会丧失10天左右的理智,求生欲会放到最大化)10:23晚上综合行放执法李四大队长,身高170cm左右。带领部下对张三违反法的工具进行没收,(李四大队长执法粗暴,未按要求出示证件,未穿着工作服)包括小吃制做的工具等以及三轮车一辆。张三哭泣着,并跪下请求李四不要没收他的三轮车。他告诉李四那辆三轮车是刚借钱买的,是他们一家人的唯一经济来源,但李四公正执法,刚正不阿,直意没收三轮车。情急之下,张三拿起一旁的切菜的小刀,走向李四,混乱中刺向了李四连刺两刀,然右丢下了刀,惊慌失措(疑似起精神疾病复发),然右逃窜,李四手下追逐张三,意图扭送张三,但张三军人体质,最终逃脱。李四被紧急送医,但路上堵车错失了最佳抢救时间,于夜晚 12:31分宣告死亡。后经法医鉴定,第一刀刺中胃刀深6.3cm,第二刀深5.1cm,但第二刀刺中右肺脏,导致急性大出血(为致命伤)。公安机关立即发布通缉令,派出大量警力抓捕张三,但七日过后,即2023年7月17日任然未把张三抓捕归案。张三逃窜后,王五与赵六分别收留了张三6日与3日(双方均知晓张三为杀人逃犯的身份),王五还给了张三1000元,而赵六劝张三自首,张三听从了赵六的劝告,于2023年7月19日向C市公安局自首, 2023年7月27日移交C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
庭审流程(本模拟法庭会因为班级需要更改部分流程以及庭审部分):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2、法庭调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具体程序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发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过去时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3、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辨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5、评议和宣判。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对案件如何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合议庭评议秘密进行,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评议结束后即可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刑事诉讼一审开庭程序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步骤,即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以及评议和宣判。
特别改动:审判人员由八位组长加上程曦然构成。程曦然任审判长,主持庭审过程,八位陪审员充当定罪判决(5票为准),九位审判人员统一量刑。
粗略安排草案
(具体庭审时间待定,由林老师安排)
模拟庭审开庭准备
1:请所有模拟审判人员快速熟悉审判流程与案件详情。
(后面另行通知)
警告:本模拟庭审不得掺杂任何私人情况,否则将会受到庭审委员会的相应措施。
(非班级同学,请忽视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