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代数笔记1-群环域的引入

复读自 丘维声《近世代数》, 但是顺序略有调整.

这本书是在开头就引出了群环域的基本概念, 再在后面进行深入研究.

另外LaTeX真的难打.

1. 等价关系#

二元关系: 设 W 非空, WS×S, 称 WS 上的一个二元关系. 若 (a,b)W, 称 a,bW 关系, 记作 aWbab; 否则称 a,b 没有 W 关系.

等价关系: 若 S 上的二元关系 有如下性质:

  • aS,aa
  • a,bS,abba
  • a,b,cS,abbcac

此时称 S 上的等价关系.

等价类: 设 S 上的等价关系, aS, 称 a¯:={xS|xa}a 的等价类, aa¯ 的一个代表.

等价类有下面的简单性质:

  1. a¯=b¯ab

证明:
必要性: aa¯=b¯ab
充分性: 由 ab, ca¯,cacb,cb¯a¯b¯, 同理 b¯a¯, 得 a¯=b¯.

根据这个定理我们发现, 等价类 a¯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都可以是该等价类的一个代表. 因为 ca¯,cacc¯=a¯.

  1. a¯b¯a¯b¯=

证明:
ca¯b¯, 则 ca¯,cb¯, 故 ca,cb, 得 ab, 由上面的定理知 a¯=b¯, 矛盾.

我们可以用等价类对集合进行划分.
S 上的等价关系, 则所有等价类组成的集合为 S 的一个划分.
证明: 根据上面的定理 2, 我们知道不同的等价类交集为空. 故我们只需证明所有等价类的并集是 S 即可. 显见 aSa¯S. 另一方面, bS,bb¯aSa¯SaSa¯, 综上我们就有 aSa¯=S.

我们定义所有等价类组成的集合是 S 关于 的商集, 记作 S/.

反过来, 若给定集合的一个划分, 我们也能据此构造一个等价关系.
证明: 设 {S1,,Sn}S 的一个划分. 构造 ∼:={(a,b)|Si,aSibSi}, 显见 S 上的等价关系并且每个 Si 是一个等价类.

2. 群环域的概念#

1. 群#

G 是非空集合, 在 G 上定义一个代数运算 (乘法) , 满足:

  • a,b,cG,(ab)c=a(bc) (结合律)
  • eG,aG,ea=ae=a (存在单位元)
  • aG,a1G,aa1=a1a=e (存在逆元)

此时称 G 关于这个代数运算构成了群.

若乘法还满足交换律, 即 a,bG,ab=ba, 称这个群是一个交换群 (Abel 群) .
有限群 G 的元素个数叫作群的阶, 记作 |G|.

群的单位元唯一. 事实上若设有两个不同的单位元 e1,e2, 有 e1=e1e2=e2, 矛盾.
群中元素的逆元唯一. 事实上若设 a 有两个不同的逆元 a1,a1, 则有 aa1=e=aa1, 左右同时左乘 a1, 由结合律即得 a1=a1, 矛盾.

方便起见, 我们定义 an:=an1a(n1), a0=e, an=(a1)n. 容易发现 anam=an+m, (an)m=anm, (ab)1=b1a1, 但是一般 (ab)nbnan.

有的时候我们也会把群中的运算称为加法, 为符合习惯, 上述记号和说法会有一些变化. 有 0:=e, 称为零元, a:=a1, 称为负元, 并记 na:=an. 不过之后的定义都是对乘法进行定义, 但是这些定义对加法是类似的.

元素的阶: 对于群 G 中的元素 a, 若存在满足 an=e 的最小正整数 n, 称 n 是元素 a 的阶, 记作 |a|. 若 nZ,ane, 称 a 是无限阶元素.

群的 (外) 直积: 设有两个群 G,H, 在 G×H 上定义乘法运算 (g1,h1)(g2,h2)=(g1g2,h1h2), 容易发现 G×H 和这个乘法运算构成了一个群. 这个群叫作 GH 的 (外) 直积, 仍记作 G×H. 另外如果称群上的运算为加法, 那这个群就叫做 GH 上的 (外) 直和, 记作 GH.
类似地可以对多个群进行直积/直和的定义.

群的同构: 若有双射 σ:GG~ 满足 a,bG,σ(ab)=σ(a)σ(b), 称 GG~ 同构, 记作 GG~.

同构的群的元素存在上述的对应关系, 并且运算性质仍然保持.
具体地, 记群 G~ 的单位元为 e~, 有下面几个性质:

  1. σ(e)=e~

证明: e~=σ(e)1σ(e)=σ(e)1σ(ee)=σ(e)1(σ(e)σ(e))=e~σ(e)=σ(e).

  1. aG,σ(a1)=σ(a)1

证明: σ(a)σ(a1)=σ(aa1)=σ(e)=e~=σ(a)σ(a)1, 故 σ(a1)=σ(a)1.

  1. |a|=|σ(a)|, 或者两者都为无限阶元素.

证明: 注意到 an=eσ(an)=σ(e)(σ(a))n=e~ (σ 是双射) , 即得结论.

另外容易发现群的同构是群的集合上的等价关系. 此时它的等价类又称为同构类.

2. 环#

R 是一个非空集合, 在 R 上定义两个代数运算加法和乘法, 满足:

  • (R,+) 构成交换群
  • a,b,cR,(ab)c=a(bc) (乘法的结合律)
  • a,b,cR,a(b+c)=(ab)+(ac),(b+c)a=(ba)+(ca) (乘法对加法的左分配律, 右分配律)

我们称 R 关于这两个运算构成了环. 容易证明, 零元唯一, 环中任意元素的负元唯一.

若还满足 a,bR,ab=ba, 称该环为交换环.

方便起见, 我们规定 ab=a+(b), 并规定对于正整数 n, na=(n1)a+a (n2), 1a=a.

两种运算加法和乘法通过分配律产生联系.
比如 0a=(0+0)a=0a+0a0a=0.
另外也很容易证明 (a)b=(ab).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 na 这个定义, 其中 n 是正整数. 它也有很多很好的性质 (以下 m,n 均为正整数):

  • (m+n)a=ma+na
  • m(a+b)=ma+mb
  • (mn)a=m(na)
  • m(ab)=(ma)b=a(mb)

eR,ea=ae=a, 称 eR 的单位元. 含有单位元的环称为含幺环. 容易发现含幺环的单位元唯一.
若环的单位元就是零元, 那么这个环是平凡的零环, 因为对任意元素 aRa=ea=0a=0. 因此下面我们主要讨论不是零环的环.
R 是含幺环且不是零环. 对于 aR, 若 bR,ab=ba=e, 称 a 是可逆元, ba 的逆元, 记作 b=a1. 容易发现可逆元的逆元唯一.
R 是一个环, 对于 aR, 若 cR,c0ac=0/ca=0, 称 a 是一个左/右零因子. 显然 0 是零因子.

一个重要结论是, 零因子不是可逆元. 等价的说法是, 可逆元不是零因子.
证明: 只考虑左零因子的情况. 设 a 是左零因子, cR,c0 满足 ac=0.
a 是可逆元, 则 c=ec=(a1a)c=a1(ac)=0, 矛盾.

环的直和 (直积) : 设有两个环 R,S, 在 R×S 上定义加法 (r1,s1)+(r2,s2)=(r1+s1,r2+s2) 和乘法 (r1,s1)(r2,s2)=(r1r2,s1s2), 容易发现 R×S 关于这两个运算也构成了一个环, 记作 RS.
同样地我们也可以对多个环的直和进行定义.

环的同构: 若有双射 σ:RR~ 满足 a,bR,σ(a+b)=σ(a)+σ(b),σ(ab)=σ(a)σ(b), 称 RR~ 同构, 记作 RR~. 同构的环的元素存在上述的对应关系, 并且运算性质仍然保持.

环的单位群: 环的所有可逆元关于环的乘法构成群 (显然) .

3. 域#

域是对环进行了更多的限制.
F 是含幺交换环且不是零环. 若 F 中的每个非零元都是可逆元, 称 F 是一个域. 若 aF,aC, 称 F 是数域.

根据前面零因子不是可逆元的结论, 上述条件也是说 F 中的每个非零元都不是零因子.

域的特征:
F 的单位元是 e. 有两种情况:

  • nN,ne0
  • pN,pe=0, 且 lN,l<p,le0, 其中 p 是素数.

这里解释为什么 p 是素数.
p 是合数, 设 p=p1p2, 则 (p1e)(p2e)=(p1p2)(ee)=pe=0, 又有 p1e0,p2e0, 知 p1e 是零因子, 与 F 是域矛盾. 另外若 p=1e=pe=0, 矛盾.

由此我们对上面两种情况分别定义 F 的特征为 0p, 记作 char F=0char F=p.

有趣的是, 若有 char F=p, 则 aF,pa=0.
证明很简单, 直接有 pa=p(ea)=(pe)a=0a=0.
一个显而易见的推论是此时有 (a+b)p=ap+bp.

3. 简单应用#

但是我们上面都是在列举定义和性质, 下面我们要具体一些了.
我们考虑模 m 剩余类 Zm, 容易发现这是个环.
我们把里面的可逆元都拿出来, 记作 Zm, 显然这是个群, 是上面的环的单位群.

我们对 a¯Zm, 考虑 a¯Zm 的充分必要条件. 容易猜出充分必要条件就是 (a,m)=1.
证明:
(a,m)=1, 由裴蜀定理知 u¯,v¯Zm,1¯=u¯a¯+v¯m¯=u¯a¯, 故 a¯ 是可逆元. 这一步是纯数论.
另一个方向我们证逆否命题, 设 a=a1d,m=m1d,d1. 则 m1¯0¯. 注意到 a¯m1¯=a1¯m¯=0¯, 知 a¯ 是零因子, 不是可逆元. 证毕.
可以看出对另一个方向的证明我们就使用了环的相关知识.

另一个问题是 Zm 何时是域. 不过已知了上面的结论, 很显然充分必要条件是 m 是素数.

有了上面的基础认识, 我们来看一个经典的例子: 计算欧拉函数 φ(m).

首先根据上面的结论显然有 φ(m)=|Zm|, 即 φ(m)Zm 中可逆元的个数. 不过只知道这个是远远不够的.

考虑对 m 的不同取值进行讨论.

首先 φ(p)=p1 显然, 因为 Zp 是域.

对于 φ(pr) 我们使用数论方法. (a,pr)1(a,p)1p|a, 这样就计算出了和 pr 不互质的数的个数, 于是 φ(pr)=prpr1.

最后我们证明 φ(m1m2)=φ(m1)φ(m2), 其中 (m1,m2)=1 (积性函数).
根据之前的结论, φ(m1)=|Zm1|, φ(m2)=|Zm2|.
自然地, 我们尝试证明 φ(m1)φ(m2)=|(Zm1Zm2)|.
考察 Zm1Zm2 的一个可逆元 (a1~,a2~~), 则存在 (b1~,b2~~)Zm1Zm2, 使 (a1~,a2~~)(b1~,b2~~)=(1~,1~~), 即 (a1~b1~,a2~~b2~~)=(1~,1~~).
显然这等价于 a1~,a2~~ 分别是 Zm1Zm2 中的可逆元. 根据乘法原理即得结论.
已经得到了 φ(m1)φ(m2) 的一个比较好的解释. 很明显只需要证明出 Zm1m2Zm1Zm2 我们就基本上大功告成了.
构造 Zm1m2Zm1Zm2 的对应关系 σ:x¯(x~,x~~). 首先证明这是一个单射.
x¯=y¯m1m2|xym1|xy,m2|xyx~=y~,x~~=y~~(x~,x~~)=(y~,y~~), 其中第二步用到了 (m1,m2)=1 的性质.
另外显然 |Zm1m2|=|Zm1Zm2|, 则该映射为满射, 故 σ 为双射.
容易证明 σ(x¯y¯)=σ(x¯)σ(y¯), σ(x¯+y¯)=σ(x¯)+σ(y¯), 则环同构得证.
由环同构容易得出它们的单位群同构 (不证了), 进而得到 |Zm1m2|=|(Zm1Zm2)|, φ(m1m2)=φ(m1)φ(m2).

由此我们要求 φ(m), 只需将 m 质因数分解, 由积性和素数幂处取值即可计算.

作者:pjykk

出处:https://www.cnblogs.com/pjykk/p/16504716.html

版权:本作品采用「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国际」许可协议进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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